修煉

一直對「修煉」這個詞有深刻的迷戀。一種關乎自己的、在靜密中進行的體驗。曾經上過一個寫作班,導師教我們靜修。每次她都穿寬身褲,纖瘦的身型散發著寧靜致遠的氣質。一班人圍坐在一起,她柔柔地、安靜地說話,一片葉就落在湖裡,泛起了漣漪。隨即,課室的燈熄滅,單調而帶點詭秘的音樂在空氣裡浮游,在安靜裡人被迫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噢,地板很硬,很不舒服,要不斷地轉換姿勢。這是我的感覺。

老師說:「當身體感到不舒服時,你才實實在在感受到他的存在。」這使我想到,海德格也曾經提過,物在人身上是不顯眼的,工匠使用錘子時會與錘子合而為一,不會特別意識到錘子的存在。但當錘子崩了一個角,或斷了手柄子,人才開始意識到,原來錘子是這個樣子的,原來沒有錘子就做不成手上的事,原來,錘子與人同在。他認為,過去哲學家的錯誤,就是把物與人分開,把物當成認識的對象,以為描述和觀察物件就能找到真理。其實當人與物相遇時,很多時都會自我中心地想,嗯,這對我有什麼用途呢?而不是把件物當作客體來認識、來窮盡。

如果身體是物,與靈魂有別的物,按海德格的思路,修行就是把身體和靈魂稍為裂開,讓意識鑽進裂縫裡。當身體與日常使用身體的靈破擘開時,皮膚會漫起痕痕痛痛的感覺,像被蚊子叮一樣。被抓刮的不舒適築了一道梯子,人爬在梯子上,愈上一級愈感到雲淡風輕,意識愈來愈清明,恍若靈魂出竅,能俯瞰整個自己的存在,連心跳的聲音都能聽到。海德格所說的本真地活,意思也是如此──從沉淪於日常生活中超越,全面地看自我的存在。

小時候沉迷上教會,虔誠得盲目。牧師教導我們,每天要靈修默想,一般基督教會的靈修,就是買一本靈修書,每天看一小段香脆可口的文章,配上一小段苦澀的聖經:兩者混在一起,味道奇奇怪怪的,奇怪大概是我根本不懂經文與文章的關係,或經文與我的關係,或經文與光怪陸離的生活的關係。好了,沒關係都刻意想些關係出來啦,牧師教的。每晚臨睡前,我都會閉上眼睛,想啊想,沒多久就睡著了,醒來,留下一口酸腐的味道,感覺就像晚上沒刷牙一樣。

現在我對基督教的態度比較曖昧。信仰,所謂的信仰,經常都刺痛了我。愈痛,愈想逃避,但又逃避不了,迫於無奈要留在痛苦裡,訓練自己保持清醒──到底信仰,對來我說是逃避自主的抉擇,不想為生命負責?還是躲入教會裡,希望找到認同感,逃避社會的殘酷現實?還是信仰方便我找工作,方便我爭取別人的信賴?

最近跟一班基督徒的朋友談天,基督徒特別喜歡關心人,比父母和朋友更關心我。他們問起,嗯,你有上教會嗎?你有讀經靈修嗎?我一邊看手機,一邊裝出漫不經心的樣子說,沒有啊。他們十分緊張,其中一位朋友雙手伏在桌上,身體前傾,雙眼瞪著我,說:「這樣不行啊,聖經說過…..」我沒待他說完,劈頭就說:「又怎樣?聖經一定是真的?」朋友嚴肅的表情再崩緊一些,以防被我的話擊潰出破口,讓罪缺堤。我沒理會他,繼續嬉皮笑臉,洋洋灑灑地談起加謬。他們時而皺眉,時而歪頭,不是想著怎樣反駁我,就是流露出一副擔憂的表情。末了,我打圓場說:「其實,每種信仰每種思想都對應著人生不同的狀態,或許對你們來說,原罪是特別困擾你們的問題,所以皈依基督教,但我呢,只是生性好奇,喜歡認識世界多於認識上帝罷了。」

基督徒最關心是什麼?不就是性和傳福音。我打開羊棚的門,走上了西西弗的山頭;他們領受了上帝的感召,自然想拯救我這隻迷途的小羊。但,我的道德光環早就丟了,懸崖下朦朧而美麗,一片綿軟的、層層疊疊的、甜蜜的黑,到底掉進去是怎樣的感覺?跳下去的一瞬,又是怎樣的光景?極速的快樂,愈快樂愈墮落?

若是你問我,信,還是不信?我會說,我是一個懦夫,沒膽量跳下去。手緊抓著懸崖,身體空空蕩蕩地垂在空氣裡,在快要掉下去時,我的心要蹦出來了,雙手立即抓得更緊,但,抓緊了又不甘心,雙腳踏了幾個空,非常想放棄,腳踏實地地粉身碎骨。人生是矛盾的,我把自己懸在矛盾裡,不生不死,無法定義,無法抽離,也無法靠近。

墮落者和信徒都嘲笑我,喜歡自虐的人是自討苦吃的,不值得可憐。但我想,這種痛苦的狀態,其實是人生的修煉。所謂的修煉,就是不逃避痛苦,勇敢面對自己的模糊與醜惡,從而更認識自己,更折服於身而為人的身分。最近讀了不少書,我不聰明,理解不深,穿鑿附會,總覺得書本所說的全指向「修煉」的方向。我讀加繆的《西西弗神話》,加繆說最重要的哲學課題是自殺,因為人感到自己與世界無法接軌,甚至不屬於世界,人生太荒謬了,所以決意一躍而下,華麗地離開這個辜負了人類的世界,以自殺作為復仇的方式。人面對荒謬,總是急欲取消她,不是想殺掉身體,就是想殺掉思想。而宗教,就是殺死思想的最佳辦法。人的理性有限,太多事情不能了解,康德把超越理性的領域視為「物自身」,物自身不屬於時間和空間的範疇,是人不可透過感官來參透的領域,但人不用感官就不能認識世界了。加繆繼承了康德的觀點,他不否定人類理性的作用,只是為理性定下界限,而他的哲學就在理性的界限裡生發出來的;世界本是不連續、是荒謬的,不能以理性去理解,面對這個情況,如果人不自殺的話,只能在宗教裡尋找人生的完全。但宗教本身是荒謬的,人不能用理性解釋世界,就以非理性的概念來蓋過理性的軟弱,自欺欺人。加謬認為,如要深入認識世界、認識自己,就不應以死亡和宗教去逃避人生的痛苦,而是生活在荒謬當中,還原世界本來的面貌,不以任可斷言來定義她,而是用身體去感受她,這樣才能站在高處俯視人類和世界的存在。

加繆的哲學是「進入」的哲學,這種「入世」不是儒家式的道德追求,而是迫使自我面對生命的殘忍,是把自己推向利刃前的生命冒險。我發現我近來喜歡的西方哲學家都有相同的進路。最近看巴代伊的《情色論》,這本書我說要看已經說了兩年,最近真的拿出來看,一看就欲罷不能。巴代依認為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渴望與他人連合。透過情色和死亡,人能與他人融為一體,取消孤獨感。然而當人脫離獸性步至文明時,情色和死亡就變成禁忌,人人都避免談及它,道德規條也在禁忌裡生根發芽。但禁忌沒有殘滅情色和死亡,相反,人類卻活在禁忌裡,踰越了禁忌,在情色和死亡裡超越了有限的生命──死亡開啟了未知的領域,情色則打破自我封閉的狀態,與人交融。死亡和情色同時破壞了生活的日常──以生產為主要目的的盲目人生,拆除了追求生產力的資本主義枷鎖,使人生的無限性得以展開。人,就在被禁,與偷偷犯禁之中,發現了生命的可能。巴代伊停留在踰越禁忌的焦慮和羞恥裡,不讓自己躲在禁忌裡苟且偷生,卻迫自己超越恐懼。他的理論與他本人一樣,以自己的身體做舞台,讓性、死亡在身上上演,舞台和演員絞合為一,扭結成閃爍獨特光彩的驚世骸論。

我對性的興趣不大,巴代伊一生與女人胡混,甚至在母親的屍體前自慰,看罷令我嘔心,但我欣賞他以生命作為冒險的勇氣,進入自我的存在狀態,在痛苦中發光發熱。殘雪批評中國作家們只會跟風,不剖開自己,寫不出深入人性的作品。我看她在《藝術復仇》裡分析《神曲》的身體和靈魂交戰、《哈姆雷特》的恨與愛交纏,心裡怦怦亂跳,她是那種不怕深入事情內核,就算被強烈的慾望迫瘋也在所不惜的作家,看後我倒抽一口涼氣,在現實生活裡,了解自己是一件恐怖的事,了解愈多,人會愈難原諒自己、接納自己;愈接觸慾望,愈可能被慾望吞噬。文學、哲學,都是剖開人性的藝術,文學家、哲學家,本身要有徘徊在生命邊緣的決心、不怕瘋掉的勇氣,才能為世人提供出路。

海德格說,真理是揭蔽和被揭蔽,哲學家和文學家把真理演繹出來,有如飛蛾闖進火光中,透過燃燒自己使火光更耀眼更壯大,照亮我們的生活。

太偉大了,說得太偉大了。但我覺得修行本該如此,深入自己的黑暗面,雖死猶生。如今回想,其實基督教也未至於我所想的單薄。耶穌吩咐我們背著十字架跟隨他,教會把十字架詮釋為傳福音時遇到的冷言冷語,以鼓勵信徒不要怕為耶穌受苦,更落力傳福音。但那個十字架,本應是人性的象徵,背上十架,即是潛入人生無常的痛苦、不能自控卻很想控制的慾望,然後超越自己吧。十字架是神聖而高貴的,因為這代表了我們作為人類的本性,代表了我們的存在。但基督徒們,太害怕身上的十字架了,總希望用自己的好行為把十字架除去。聖徒保羅說他的那根刺令他很苦,但我相信,至死時上帝也沒有除去那根刺,痛苦卻使他頓入永恒。我愛凝視保羅的痛苦、耶穌所受的試探,如同沉淪於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中,作為生命的修煉。

失眠

失眠之於文學家,本是藝術的美引發出的優雅反應,失眠時他們會看書,會凝視窗外的明月,在床上經歷高貴的情緒起伏後,會寫出美妙的詩篇和小說來。普魯斯特洋洋灑灑二百萬字的回憶之旅,也是躺在床上無事可幹時建構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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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使文學家變得偉大,卻使我這個凡人更加卑賤。失眠時我什麼都想不來,沒有美好的未來,也沒有恢宏的過去,只有現在。此時此刻催迫著我,我不斷的想,不斷的想:怎辦?怎樣才能睡得著?睡不著,明天就沒有精神工作,黑眼圈就會愈來愈大……看著旁邊呼呼大睡還張著口流涎的老公,我既羨慕,又焦灼。身體已疲倦極了,但腦袋卻像盛滿火藥一樣,不同的思緒在打仗。有時閉眼,有時睜眼,但無論閉眼和睜眼,面對的都是茫茫的漆黑。最後我放棄睡著的渴望,索性坐在床上,呆呆地看著牆壁,時間為把這面單調的黑色平面慢慢掃上藍色,睡意就隱藏在無數的藍的層次之間。直至睡去之時,天大概已經大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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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一兩天,我的精神還能撐下去,失眠一星期,魂魄就與身體分開了,走在路上,風可以穿過我的靈魂,但疲倦而頑強的身體,卻盲目地繼續每天的運作,就像汽車沒有了司機,仍會衝紅燈,仍會瘋狂地吃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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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魂不附體的感覺是難以描述的,但身體的疲倦,卻實實在在提醒著我,我啊,我啊,正在此時、此刻,無從逃避。哲學家列維納斯正是從失眠開始他的哲學。當人失眠的時候,就要被迫面對一種無名而尖銳的存在,當我們在重重睡意中無可奈何地睜開雙眼,所意識到的,就是世界的物、其他人和我都共同處於這個世界裡,千秋萬世,會一直下去。失眠的人,最在意時間的過去,但最不能意識到時間,他怕明天早上沒精神,怕明天的工作做不完,但在失眠當刻,時間已沒有長短的概念,他們留意到的,只有身體、床和身邊的事物。他不會知道失眠何時結束,疲倦和恐懼是沒有終止的,人生由可以掌握的狀態退化為盤古初開時的一片渾沌。失眠本是無法控制的狀態,我這樣說有點弔詭,其實睡眠也不由人控制,無論人多麼努力,也不能靠自己想什麼、做什麼入眠,我的意思是,當人睡著時,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睡著了。睡眠本不由意識操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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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夫卡曾經在日記裡談過失眠。夜裡輾轉反側,縱使睡著,他仍感到彷彿有另一個「我」睡在自己旁邊,要不斷跟這個「我」糾纏,甚至被這個「我」弄醒了。對卡夫卡而言,夢,不再是人沒有意識時的昏睡狀態,更是有如睡醒一般的清明,睡著與清醒也就失去了界線。所以,如果把卡夫卡那種半睡半醒的狀態也稱作失眠(嚴格來說,也算是失眠的,我曾在睡眠時夢見自己睡不著,十分恐懼,嚇醒了,結果整晚睡不著),那失眠的人,就像列維納斯所說的,面對著自我難以逃脫的存在,清醒而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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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維納斯說,睡眠是自我復歸的過程。能夠入睡,代表人有意識 (consciousness),有了意識,人才能建立自我的觀念──劃清自我與世界的界限,不把自我的存在與世界的存在混為一談。我常說我是一個疑似精神病患者,就是說我經常處於這種無法自控、沒有自我意識的狀態。控制,本基於對事物的認識和代入的權力,即把自己代入所要控制的物件,達至物我同一的境界。但蘇格拉底說「認識你自己」,談何容易?加謬聽到蘇格拉底的豪情壯語只會訕笑──人只能意識存在,但不能為存在添加額外的內容。代入,對我來說更是難以為之,身體和靈魂早已獨立於我而存在,我能做的,只是尖銳地意識到,他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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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陪伴我的,只有濃黑的夜、老公的鼻息、放在床頭的書本,還有心跳加速、發熱又發冷的身體。躺在床上,恍如一根根尖針刺進我的身體裡,但針從哪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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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無法控制的狀態,如今我想,可能是源於自己貪多務得吧。中六時第一次經歷失眠,那時面對公開試,壓力很大,有一天,身體不聽話,睡不著,很驚恐,自始,每逢失眠我就很怕,也就更難睡著了。中七那年,考完模擬試後,整整兩個月每天只睡四小時,為了減壓,那兩個月我只是玩耍,對書本、試卷,碰也不碰,但還是睡不著。最後一天考中國文學,從試場回家後,我昏睡了一整天,到第二天中午才醒過來。可是,從那時起,失眠已變成幽靈,常常來拜會我,在我耳邊訴說我的壞話。「唔捱得」已成為我的代名詞了,在這個資本主義社會,尤其是香港,絕對是一種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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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啊,還不是源於人不滿足?人不滿足,還不因為希望擁有更多?希望擁有更多,還不是怕自己的生存受威脅?人怎能脫離對死亡的恐懼?海德格說,正因為死亡,人才會思考存在,才有動力去生活,去實踐自己。但,死亡既推動我們趨向生,也迫著人去赴死,生活,正是這兩種拉力磨出來的碎屑。讀書時我希望做到最好,怕做得不好,就沒有將來了,沒有人生了。但成績攀上了頂峰後,身體還健在,脆弱精神卻頻死了,每天在焦慮的迷宮中走不出來(到現在我還常常做著高考不及格,升不上大學不知怎辦的惡夢)。畢業後踏入社會,壓力既因為希望做好本分,也來自對知識的貪心。每天下班,感到時間不夠用,常看書、看電影到通宵達旦,躺在床上,角色和情節,就在我腦海裡重演;或是哲學家跳出書本,跟我辯論。腦袋用得太多,她以為自己掌握大權了,以為我沒有她不行了,慢慢就不聽話,不受我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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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曲》裡維吉爾跟但丁說罪有三種:不能節制、有惡意和有暴行。對於完美的無盡渴望、知識的過分追求,本就是不受控的貪心。按基督教的說法,被罪纏繞,就會失去心靈的自由,那我恐怕只能在地獄裡受苦了。這讓我想起,在《神曲》的地獄第二圈裡,幽靈弗蘭齊斯嘉抱著愛人保羅向但丁訴說他們的愛情故事,弗蘭齊斯嘉是有夫之婦,卻戀慕丈夫的弟弟保羅,兩人都渴望擁有對方,深情一吻,也就改變了兩人的命運,後來奸情被揭發,兩人被處死,死後要在地獄受刑,但仍緊緊黏著對方。他們雖然擁有對方了,但當弗蘭齊斯嘉自豪地說著他們的愛情時,保羅卻忍不住伏在弗蘭齊斯嘉肩頭苦苦地哭。就算無關情愛,擁有,不也是令人痛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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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筆至此,我想,睡眠算是最反資本主義的行動了。人必須放下才能睡著──不想著去控制環境、控制自己,完全放開雙手,把自己拋進綿綿不絕的神秘裡,任由夢境隨意延伸生命的國度。如此說來,列維納斯的自我意識不正是源於放棄嗎?耶穌說失喪生命就會得著生命,原來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