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過了上星期,我就可有空閒寫小說,學唱歌了,結果接了兩份工作,paper的死期又迫近,又把時間表擠滿了。整個五月都是忙碌的,至六月中才可鬆一口氣。
昨天跟一位同行見面,他難得地大方,借給我很多的資源。人家做補習,我做補習,有天做到像他一樣,我不成功才怪──每天用心編製精美筆記,不斷思考教學法,又積極地開拓客源,還租了鋪,令原本自恃認真的我自愧不如,也令我質疑,我是否應該像他一樣,努力發展我的補習事業?
準確點說,補習不能是我的事業,這只是用作糊口。我的事業是什麼?可能根本沒有事業可言。同行說他想透過補習把他對語文教育的想法實踐出來,這是我想也沒想過的。我沒什麼想向學生傳遞,他們要答題技巧,我就教答題技巧,他們想聽我說笑,我就說笑。如果說妓女接客是出賣自己,我何嘗不是接客?我也在出賣自己,然而,有什麼工作不是出賣自己呢?
自從離開上一份工作,我不再對工作有期望。希望透過工作來實踐理想,有時只是妄想,現實太多限制,人也太醜惡了。早前認識了一位日校老師,他說他喜歡教書,因為可透過教書「做到啲野」。以前工作,我都期望可以透過自己的職位「做到啲野」,賺錢只是其次。但回顧五年,我到底「做到啲咩?」,或許我只是在自我修練,直至過於理想化的我認清現實是如此殘酷,明白到自己太易信人太過單純的弱點,就修成正果。
現在我修練成功,下山了,但我厭倦了。我從沒有好的際遇,工作永遠受制於人。如今我只想不太委屈地賺錢,放工後有自己的人生。理想不理想不由得我,但在工餘時間我可以實現自己。錢我需要不多,安貧亦樂。我寧願用錢來換時間,賺足夠的錢來應付生活,餘下的時間來寫作、看書、上興趣班,我是沒有大志的。工作只是手段,絕不是我的目標。正如我跟朋友說:我沒有事業企圖心。我的企圖心在另一方面。
有朋友說我好像被從前害過我的人打敗了,站不起來。我想,沒有從前的老闆們我無法確立現在的生活,只要現在的我有一件事勝過他們,我就足以自豪。我沒有他們的地位、成就和履歷,但我能自在地生活,我擁有快樂。疾風吹勁草,有什麼好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