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寫故事

剛剛寫好了一篇小說,斷斷續續寫了一個月。我是以我爸爸為藍本寫的。我想跳脫本土的範疇,但最後還是落在本土裡,唯有希望呈現另一種角度,讓視野不純粹表現本土的生活,或批判本土的問題。

上一篇小說我太著重帶出想表達的立場了。成功的作者應是讓讀者自行判斷,他所做的只是表現當中的矛盾。這是我從石黑一雄身上學的,他的《浮世畫家》就是這種態度。而我始終覺得,與其狠狠地帶出批判,人性、矛盾,才是我最想表達的。上一篇小說太重思辯了,唯恐自己寫得不夠深,作品就沒有份量,但看《別讓我走》,雖然有所批判,但當中對人性的探討、人與人細微的關係更吸引我。故事最吸引人的,始終是人吧。

看了石黑一雄的《浮世畫家》後,我很想模仿他寫歷史的方法。這不難模仿,但愈寫愈感到自己對小說這種文體未能收放自如,《浮世畫家》的「我」很節約,但我筆下的「我」卻有很多內心獨白,我原本想讓「我」安靜點,感到很為難,因為似乎缺乏這些獨白就寫不好了。我本想透過別人來帶出「我」身處的矛盾處境,但礙於篇幅,我仍然依賴著「我」內心的聲音。

我不知道我遵循是不是現實主義。但我希望小說是可讀的,好看的。因為這才是小說的原意。小說實驗可以千變萬化,但就算把小說消解了,又如何?故事仍然存在,故事建構我們的生活、我們對周邊環境的看法。我們每天都在述說故事。還是還原基本步吧,我只想寫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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