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自語

用筆寫和用口講永遠是兩個層次的事,經常找不到表達自己的言語,因為說話要顧及對象,對應不同對象我該說什麼呢?我不顧揣摩,我不是世故的人,不是太直率就是太含蓄。而且像我這樣遺世獨立又不愛娛樂的人跟別人是沒什麼話題的。

但寫就寬大得多,我感到寫更接近真我,我也不需顧及讀者,你看,不看都不關我事。我只是向著一群虛擬的受眾,書寫我的想法和生活。我想像有一班朋友在看,不過朋友看不看是於我無關的。

我發現一個事實,所謂的溝通,其實也是基於想像。想像一個/一班聽眾,想像對方專注和代入,就算對方在你面前微笑,滔滔不絕,都未必是真實,但不這樣想像人就會崩潰,人不能沒有他者而存在。

卡繆說過,最大的沉默不是互不作聲,而是彼此說話。孤獨是常態,反而渴望打破孤獨是荒謬的開始。是的,人生的功課就是要學會面對荒謬和不正常。我想,書寫是其中一種面對的方法,人不會因寫而減少孤獨,正如袁哲生不會因為多了我這位小讀者而不去自殺,但寫讓人明白自己,使人有勇氣面對世界。

很多人以別人做過什麼、有什麼成就來判斷人的價值。而我更欣賞〈寂寞的遊戲〉中的「我」,沉迷於躲藏的狀態,躲在世界一角去觀察這個大千世界。「我比較喜歡像啞巴的那種人」,沒錯,因為啞巴才能安靜和清醒地看清核心和底蘊。我沒有熱心,沒有理想,也沒有文青的優雅風格,一個毫不起眼的人。曾經有人說,你不覺得唸哲學、文學這些東西好像太離地了,太不虛浮了,世界上那麼多苦難,需要人去改變,你看,誰誰誰搞了一個活動,誰誰誰寫了一篇救世的評論。人總是要靠做了什麼來定義自己,也讓別人去下定義,但我留戀〈寂寞的遊戲〉中的「我」所沉迷幻想的世界,雖然得不到他的朋友和家人的肯定,卻最終還是找到知音:

在一次放學回家的路上,我突然很莫名地想把內心深處埋藏已久的那句話告訴何雅文。〔⋯⋯〕

起先,我隨意地說著一些無關緊要的話,在一小段沉默之後,我刻意壓低了嗓音,喃喃對自己說道:「我覺得馬是會飛的,馬在跑的時候,我們看不見牠的翅膀,就像鳥在飛的時候看不見腳一樣。」

沒想到何雅文不但聽見了我說的話,而且她說,每當在伴奏那首〈在銀色的月光下時〉,隨著遙籃似的音符,心中就會浮現一個無垠的銀色夜空,在柔和的月光下,波光粼粼的海面上閃爍著細碎的金光,遙遠的天邊,一匹白馬像流星一般劃過天際。何雅文接著說,每當心中浮現這個景象時,她總是想像自己向沙灘走去,海面上緩緩漂來一張柔軟的波浪裡,躺在毯子上,向著遠方漂去,漸漸消失⋯⋯。

聽完何雅文的描述,我覺得想哭。

雖然故事裡何雅文最終到外國升學,悄然離開了「我」,但孤獨引發的美和愛沒有因為朋友離去而消失,直至「我」長大被迫離開躲藏的洞穴時,「我」仍記掛著青澀的少年時期那些卑微的渴望。世界比表面現實更深,更沉,但能看清的人很少。他們喜歡分析,要不,就誤以為輕鬆自在的花花世界是人生的全部。孤獨源於特別,如果沒有差異,那每個人都生活得很好,很安全,沒有邊緣,只有一片糊糊的白色。所以,我寧願咀嚼孤獨,縱使苦汁從牙齦裡滲出來,沾污了衣衫,縱使我在世人眼中既平凡又不堪。

超譯尼采

一年前開始讀有關尼采的簡介(是的,我還沒有勇氣k原文),當時很喜歡他。但只讀了一半就放下了,雙子座的性格就是喜歡嘗鮮,深入了解一件事需要特別多的耐性。那時一位朋友也在看有關尼采的書,是黃國鉅的版本,他很快看完還寫好了書評,我只能慨嘆技不如人。

喜愛尼采是基於心理因素。我本身是情緒帶動的人,每天心情大起大落,所以讀哲學也專挑些不太抽象的理論來看,至少能讓我解釋所遭遇的事,好披上一層外衣,抵禦內心的風雪。心靈脆弱的人,最愛看勵志小品,曾幾何時我經常看勵志書,還會抄金句,鼓勵自己擺脫悲觀,努力向上(命盤上太陽與凱龍星合相,本身是一個較為破碎、容易受傷的人),我竟然把尼采當作勵志書來看。酒神是人類最原始的潛意識,是人類非人性、非道德的自然力量,充滿創造性但同時極具破壞力──人類的獸性隱藏著的drive如果控制不了,隨時把人毀滅。如果人得著太陽神的幫助,把太陽神的理性、形式、敘事與內在的drive融合,生活就變得可能。尼采把人區分為強與弱。強者能承受本身的獸性,能在充滿競爭的環境下,發揮自己,以自己的感官、想法來定義這個世界,就像尼采所崇拜的希臘人,他們創造諸神來對抗天地的侵蝕,就算最後神靈無力保佑,仍保有人類的尊嚴。至於弱者,就是被動、等待被定義的一群,他們不是被自然吞噬,永遠活於恐懼之下,就是自貶為沒能力的嘍囉,需要一個比自己高、甚至比天地更高的理想來拯救他們。尼采把這「更高的理想」視為基督教。

從前在職場經常被欺負,月亮天秤的人老是想做大好人,不會拒絕,心裡卻為著被人利用而深深不忿,但又惟恐別人不喜歡自己。老公常常氣得要把我毆斃,「你當好人夠了沒有?怎麼會答應了人家?」我心裡想,對人好也不是壞事啊,但被人騙時卻惱自己實在太笨。(老公這時就會擺出一副「早就叫你別…」的無奈表情)算了,還是別歸咎星座吧,說到底我的自尊心太弱,總要以人家對我的信任和愛來定義自己。小時候沉迷於基督教,很努力很盡責地事奉,帶小組帶敬拜做司事只欠未當過執委。執委是很高的職位啊!可以跟牧師一起委任宣教師。這些沒有薪水在現實生活裡不會給你任何榮譽的差事,小時候真的趨之若鶩,當教會裡的人感到我很重要,我就很重要了。長大了則渴望創一番事業,在工作上做自己喜歡的事,得到老闆同事客戶的認同,但大好人如我,又能幹得出什麼來?

尼采,不就是提醒我要發揮自己的力量嗎?不要怕,信自己,我的人生是由我自行定義的,沒有人能牽制我。(坊間有一本書叫《超譯尼采》,被文化界罵得狗血淋頭。我沒讀過這本書,但尼采在我的聯想裡,也搖身一變成了正向心理學的大師,對不起啊,尼采叔叔!)。

尼采所說的強人,讓我想起爸爸。爸爸是個蠻不講理的無賴,說話從來不留情面,隨時準備跟人打架,連犯法的勾當都不怕去做。家中所有人都怕了他,連外人都對他退避三舍。我們一家參加旅行團,甚少有人願意跟我們談天,導遊迫不得已才應酬應酬我們。小學五年級時,作文考試題目是《我的爸爸》,那時我太天真太傻,竟然寫爸爸很粗鄙、沒禮貌、愛罵人,這篇作文是我唯一一篇不合格的作文。從此我明白到隱而不宣的考試規則。(還是說句好話吧,爸爸其實很愛我和弟弟的)

怎麼我學不到他一絲一毫?我跟他是完全相反的人。

當然爸爸不完全符合尼采的強人標準吧,尼采認為強人是煙視媚行的,勇於打破道德規則,創造新的真理。極其量爸爸只是一個霸道的流氓,他不過靠惡耍賴去爭取他要的東西。而我,就必定是弱者了,很想討好老爸,得到他的認同,但又接受不了他那套,每次老爸迫我做他想我做的事,我都氣得差點要離家出走。

「你是我的女兒,我養你那麼大,不是感該符合我的期望嗎?」

他說我常反抗他,性格像他一樣強。噢,我才不像他這樣。但我彷彿一輩子都無法逃避他的定義、他的影子。不久之前他胡亂發火,我拍枱大罵他,飯吃到一半,不說一句就走。他好像有點怕了,在我臨離開前說:「幹嗎這麼臭脾氣?」我賭氣地大吼:「你說我像你,我的臭脾氣也是遺傳自你的。」呯一聲關門就走。關門聲在走廊裡迴盪。

被強者定義為強而已,那不算是強啊。

如今爸爸年紀愈來愈大,脾氣收歛了。雖然偶有拍枱互罵的情況,但感到他比以前容易親近。他得悉我轉行後竟然沒有大動肝火。是因為他老人家本來就不喜歡我當編輯,認為做補習反而可大展鴻圖?還是害怕年老了我不理會他照顧他,惱他一輩子?我不禁感到可惜,噢,爸爸老了,老了,他沒能力像以前一樣控制我了,有一天可能變得更弱,更小,小得我看不見。兩年前跟一個作者聊天,她談起她的家庭。她的媽媽是妓女,既吸毒又賭錢,她自小不跟母親同住,但她沒有惱媽媽,不時探望她,長大後賺到錢更供養她,雖然媽媽一下子把家用輸清光。後來媽媽信了耶穌,賭錢的情況有改善了,但她大感惋惜:「點解我阿媽以前咁『型』,現在變成咁?」

人會病、會老、會死,尼采口中的強人,遇到無法逆轉的身體變化,會有什麼反應呢?當打擊強人的,不是跟他一樣強的人,也不是奴隸,而是他自己時,他要怎樣立於命運之上?強人不斷展現自己的力量,走向超人的境界,尼采說得很狡滑──「超人」是一個過程,不是結果,所以強人就算離世,他一輩子都走在「超人」的路途上。然而,如果強人有一刻不幸倒下了,他還會被稱為強人嗎?人很軟弱,尤其意志。而且,強人孜孜向上的時候,他會感到恐懼嗎?知其不行而為之,不會沮喪嗎?或者說,強人有情緒嗎?我想起三島由紀夫的《午夜曳航》,主角阿登對尼采式的強人很執迷。阿登原本很欣賞龍二,認為龍二是強人的化身。龍二是一名水手,面對茫茫的大海,決心要展現自己的男子氣慨,但當他愛上阿登的母親後,就變得懦弱怕事。阿登知道他與母親再婚後,對他大失所望,決定要毒死他。故事裡,阿登操練自己成為強人的方法,就是不斷自我反省:為什麼我有那麼多感受?他為著感受太多而惱怒自己,卻同時規訓自己不許動怒。他與他的小伙伴們以殘殺小貓消滅自己多餘的感情,起初他會感到害怕、噁心,慢慢卻享受血腥的趣味。殺貓的情節與後來殺繼父龍二 的情節相對應,作者沒有交代最後龍二死了沒有,但龍二被殺後,相信阿登真的變成強人了。

尼采的強人是頭腦簡單的動物,他只會感受到光榮與痛苦,他之所以忍受痛苦是因為將來要得享榮耀。對人同情,只會被尼采鄙視,因為憐憫他人只會抹殺強與弱的差異;而基督教就是把同情推到極致的宗教,基督教把同情弱者升格為上帝對人的要求,並把這種外在於人的道德,放諸四海則準,用來批判強人、打擊強人。然而,如果全世界只有強者,沒有弱者,會發生什麼事?世界會不斷打仗嗎?(尼采認為法律制度是強者用以滅少弱者報復所用的手段,但這種手段阻礙人發揮自我,只是社會發展的過度狀態)完全拒絕外在於自己的普遍觀念,連政府或國家都不願承認,這種無政府狀態又是否可行?

這樣的人,大概只能在神話裡出現。正如尼采說,藝術是人類形而上的拯救。我在書本重建父親的形象,也在書本裡尋找對抗父親的力量。

距離

早上我收到你的留言,字與字、行與行黏在一起,一灘又一灘的黑水,沒有疆界地蔓延,濺滿了家中剛好洗淨的地板,又如油鰻般爬在我身上,綴成一條黑亮亮的裙。陽光燦爛靜好。

那時我在想,該回覆什麼呢。對著電話呆了好一會,工作堆滿桌上,還有無數訊息要回覆,茶沒有喝光早變酸。叮噹叮噹聲牽著我,掛滿銀鈴般的所謂愛,一條隱型的繩。我深深吸一口氣,打了一句,你當我什麼,就狠狠把電話摔一旁,我想像你的笑意像寵物的主人,牽引著貓。

「你還記得我們在哪裡吃過最美味的魚生嗎?」老公閒著無聊很想找我聊天。你看不見我躲在自己的洞裡寫作嗎?我在拯救自己,但他還在嬉皮笑臉,說著不好笑的笑話。老公,你發現了嗎?那一頭大象,背著很多禮物,像聖誕老人似的,正要衝出熒幕,騎在我背上。老公訕笑:「這不是很舒服的按摩嗎……我們吃過最好吃的魚生是在泰國,不是日本啊。」

還記得那年到泰國旅行,我們參觀過一個海洋生物博物館。偌大的鯨魚標本,鰓骨內臟與柔軟冰冷的絲絲肉質,在凝膠裡安靜地飄浮著,彷彿沒有重量。同行的孩子們指著標本,與解說圖相認,是胃,這是,嘻……子宮,不,是雞雞,又好像是便便的地方。鯨魚的眼珠睜得老大,眼白像一個不斷在原地旋轉的大車輪,我想牠是很害怕吧,遮掩牠的只有透明的凝膠。

巴塔耶說,穿衣是人最自然最基本的狀態,裸身才是冒險。

電話的訊號燈又亮起,彷彿連空氣中的塵埃,都要把我的肉一片一片硘開,一碟美味的魚生端在你面前,最美味的魚生。飯桌上金魚缸裡的小熱帶魚不斷打轉。老公想伸手逗牠,魚以頻繁的活動企圖把微小的體積擴大至看似可保護自己的網,我突然深感恐懼,我想撲過去保護牠,雖然我知道老公只是頑皮,不過想嚇嚇牠,但連歸屬於主人依賴於主人的小魚,都要奮力維護一片不知是否存在的水面,我想,尊嚴,是夾在海岸中間的小島,要是人太貪心把海填掉,小島就會陸沉。

老公把魚糧倒進水裡,未融掉時棕色的魚糧堆成一個小山丘。我看見水缸升起了新大陸。我把電話關掉,潛進水裡,躲在小魚的肚子裡,一切都平靜安穩。

修煉

一直對「修煉」這個詞有深刻的迷戀。一種關乎自己的、在靜密中進行的體驗。曾經上過一個寫作班,導師教我們靜修。每次她都穿寬身褲,纖瘦的身型散發著寧靜致遠的氣質。一班人圍坐在一起,她柔柔地、安靜地說話,一片葉就落在湖裡,泛起了漣漪。隨即,課室的燈熄滅,單調而帶點詭秘的音樂在空氣裡浮游,在安靜裡人被迫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噢,地板很硬,很不舒服,要不斷地轉換姿勢。這是我的感覺。

老師說:「當身體感到不舒服時,你才實實在在感受到他的存在。」這使我想到,海德格也曾經提過,物在人身上是不顯眼的,工匠使用錘子時會與錘子合而為一,不會特別意識到錘子的存在。但當錘子崩了一個角,或斷了手柄子,人才開始意識到,原來錘子是這個樣子的,原來沒有錘子就做不成手上的事,原來,錘子與人同在。他認為,過去哲學家的錯誤,就是把物與人分開,把物當成認識的對象,以為描述和觀察物件就能找到真理。其實當人與物相遇時,很多時都會自我中心地想,嗯,這對我有什麼用途呢?而不是把件物當作客體來認識、來窮盡。

如果身體是物,與靈魂有別的物,按海德格的思路,修行就是把身體和靈魂稍為裂開,讓意識鑽進裂縫裡。當身體與日常使用身體的靈破擘開時,皮膚會漫起痕痕痛痛的感覺,像被蚊子叮一樣。被抓刮的不舒適築了一道梯子,人爬在梯子上,愈上一級愈感到雲淡風輕,意識愈來愈清明,恍若靈魂出竅,能俯瞰整個自己的存在,連心跳的聲音都能聽到。海德格所說的本真地活,意思也是如此──從沉淪於日常生活中超越,全面地看自我的存在。

小時候沉迷上教會,虔誠得盲目。牧師教導我們,每天要靈修默想,一般基督教會的靈修,就是買一本靈修書,每天看一小段香脆可口的文章,配上一小段苦澀的聖經:兩者混在一起,味道奇奇怪怪的,奇怪大概是我根本不懂經文與文章的關係,或經文與我的關係,或經文與光怪陸離的生活的關係。好了,沒關係都刻意想些關係出來啦,牧師教的。每晚臨睡前,我都會閉上眼睛,想啊想,沒多久就睡著了,醒來,留下一口酸腐的味道,感覺就像晚上沒刷牙一樣。

現在我對基督教的態度比較曖昧。信仰,所謂的信仰,經常都刺痛了我。愈痛,愈想逃避,但又逃避不了,迫於無奈要留在痛苦裡,訓練自己保持清醒──到底信仰,對來我說是逃避自主的抉擇,不想為生命負責?還是躲入教會裡,希望找到認同感,逃避社會的殘酷現實?還是信仰方便我找工作,方便我爭取別人的信賴?

最近跟一班基督徒的朋友談天,基督徒特別喜歡關心人,比父母和朋友更關心我。他們問起,嗯,你有上教會嗎?你有讀經靈修嗎?我一邊看手機,一邊裝出漫不經心的樣子說,沒有啊。他們十分緊張,其中一位朋友雙手伏在桌上,身體前傾,雙眼瞪著我,說:「這樣不行啊,聖經說過…..」我沒待他說完,劈頭就說:「又怎樣?聖經一定是真的?」朋友嚴肅的表情再崩緊一些,以防被我的話擊潰出破口,讓罪缺堤。我沒理會他,繼續嬉皮笑臉,洋洋灑灑地談起加謬。他們時而皺眉,時而歪頭,不是想著怎樣反駁我,就是流露出一副擔憂的表情。末了,我打圓場說:「其實,每種信仰每種思想都對應著人生不同的狀態,或許對你們來說,原罪是特別困擾你們的問題,所以皈依基督教,但我呢,只是生性好奇,喜歡認識世界多於認識上帝罷了。」

基督徒最關心是什麼?不就是性和傳福音。我打開羊棚的門,走上了西西弗的山頭;他們領受了上帝的感召,自然想拯救我這隻迷途的小羊。但,我的道德光環早就丟了,懸崖下朦朧而美麗,一片綿軟的、層層疊疊的、甜蜜的黑,到底掉進去是怎樣的感覺?跳下去的一瞬,又是怎樣的光景?極速的快樂,愈快樂愈墮落?

若是你問我,信,還是不信?我會說,我是一個懦夫,沒膽量跳下去。手緊抓著懸崖,身體空空蕩蕩地垂在空氣裡,在快要掉下去時,我的心要蹦出來了,雙手立即抓得更緊,但,抓緊了又不甘心,雙腳踏了幾個空,非常想放棄,腳踏實地地粉身碎骨。人生是矛盾的,我把自己懸在矛盾裡,不生不死,無法定義,無法抽離,也無法靠近。

墮落者和信徒都嘲笑我,喜歡自虐的人是自討苦吃的,不值得可憐。但我想,這種痛苦的狀態,其實是人生的修煉。所謂的修煉,就是不逃避痛苦,勇敢面對自己的模糊與醜惡,從而更認識自己,更折服於身而為人的身分。最近讀了不少書,我不聰明,理解不深,穿鑿附會,總覺得書本所說的全指向「修煉」的方向。我讀加繆的《西西弗神話》,加繆說最重要的哲學課題是自殺,因為人感到自己與世界無法接軌,甚至不屬於世界,人生太荒謬了,所以決意一躍而下,華麗地離開這個辜負了人類的世界,以自殺作為復仇的方式。人面對荒謬,總是急欲取消她,不是想殺掉身體,就是想殺掉思想。而宗教,就是殺死思想的最佳辦法。人的理性有限,太多事情不能了解,康德把超越理性的領域視為「物自身」,物自身不屬於時間和空間的範疇,是人不可透過感官來參透的領域,但人不用感官就不能認識世界了。加繆繼承了康德的觀點,他不否定人類理性的作用,只是為理性定下界限,而他的哲學就在理性的界限裡生發出來的;世界本是不連續、是荒謬的,不能以理性去理解,面對這個情況,如果人不自殺的話,只能在宗教裡尋找人生的完全。但宗教本身是荒謬的,人不能用理性解釋世界,就以非理性的概念來蓋過理性的軟弱,自欺欺人。加謬認為,如要深入認識世界、認識自己,就不應以死亡和宗教去逃避人生的痛苦,而是生活在荒謬當中,還原世界本來的面貌,不以任可斷言來定義她,而是用身體去感受她,這樣才能站在高處俯視人類和世界的存在。

加繆的哲學是「進入」的哲學,這種「入世」不是儒家式的道德追求,而是迫使自我面對生命的殘忍,是把自己推向利刃前的生命冒險。我發現我近來喜歡的西方哲學家都有相同的進路。最近看巴代伊的《情色論》,這本書我說要看已經說了兩年,最近真的拿出來看,一看就欲罷不能。巴代依認為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渴望與他人連合。透過情色和死亡,人能與他人融為一體,取消孤獨感。然而當人脫離獸性步至文明時,情色和死亡就變成禁忌,人人都避免談及它,道德規條也在禁忌裡生根發芽。但禁忌沒有殘滅情色和死亡,相反,人類卻活在禁忌裡,踰越了禁忌,在情色和死亡裡超越了有限的生命──死亡開啟了未知的領域,情色則打破自我封閉的狀態,與人交融。死亡和情色同時破壞了生活的日常──以生產為主要目的的盲目人生,拆除了追求生產力的資本主義枷鎖,使人生的無限性得以展開。人,就在被禁,與偷偷犯禁之中,發現了生命的可能。巴代伊停留在踰越禁忌的焦慮和羞恥裡,不讓自己躲在禁忌裡苟且偷生,卻迫自己超越恐懼。他的理論與他本人一樣,以自己的身體做舞台,讓性、死亡在身上上演,舞台和演員絞合為一,扭結成閃爍獨特光彩的驚世骸論。

我對性的興趣不大,巴代伊一生與女人胡混,甚至在母親的屍體前自慰,看罷令我嘔心,但我欣賞他以生命作為冒險的勇氣,進入自我的存在狀態,在痛苦中發光發熱。殘雪批評中國作家們只會跟風,不剖開自己,寫不出深入人性的作品。我看她在《藝術復仇》裡分析《神曲》的身體和靈魂交戰、《哈姆雷特》的恨與愛交纏,心裡怦怦亂跳,她是那種不怕深入事情內核,就算被強烈的慾望迫瘋也在所不惜的作家,看後我倒抽一口涼氣,在現實生活裡,了解自己是一件恐怖的事,了解愈多,人會愈難原諒自己、接納自己;愈接觸慾望,愈可能被慾望吞噬。文學、哲學,都是剖開人性的藝術,文學家、哲學家,本身要有徘徊在生命邊緣的決心、不怕瘋掉的勇氣,才能為世人提供出路。

海德格說,真理是揭蔽和被揭蔽,哲學家和文學家把真理演繹出來,有如飛蛾闖進火光中,透過燃燒自己使火光更耀眼更壯大,照亮我們的生活。

太偉大了,說得太偉大了。但我覺得修行本該如此,深入自己的黑暗面,雖死猶生。如今回想,其實基督教也未至於我所想的單薄。耶穌吩咐我們背著十字架跟隨他,教會把十字架詮釋為傳福音時遇到的冷言冷語,以鼓勵信徒不要怕為耶穌受苦,更落力傳福音。但那個十字架,本應是人性的象徵,背上十架,即是潛入人生無常的痛苦、不能自控卻很想控制的慾望,然後超越自己吧。十字架是神聖而高貴的,因為這代表了我們作為人類的本性,代表了我們的存在。但基督徒們,太害怕身上的十字架了,總希望用自己的好行為把十字架除去。聖徒保羅說他的那根刺令他很苦,但我相信,至死時上帝也沒有除去那根刺,痛苦卻使他頓入永恒。我愛凝視保羅的痛苦、耶穌所受的試探,如同沉淪於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中,作為生命的修煉。

失眠

失眠之於文學家,本是藝術的美引發出的優雅反應,失眠時他們會看書,會凝視窗外的明月,在床上經歷高貴的情緒起伏後,會寫出美妙的詩篇和小說來。普魯斯特洋洋灑灑二百萬字的回憶之旅,也是躺在床上無事可幹時建構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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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使文學家變得偉大,卻使我這個凡人更加卑賤。失眠時我什麼都想不來,沒有美好的未來,也沒有恢宏的過去,只有現在。此時此刻催迫著我,我不斷的想,不斷的想:怎辦?怎樣才能睡得著?睡不著,明天就沒有精神工作,黑眼圈就會愈來愈大……看著旁邊呼呼大睡還張著口流涎的老公,我既羨慕,又焦灼。身體已疲倦極了,但腦袋卻像盛滿火藥一樣,不同的思緒在打仗。有時閉眼,有時睜眼,但無論閉眼和睜眼,面對的都是茫茫的漆黑。最後我放棄睡著的渴望,索性坐在床上,呆呆地看著牆壁,時間為把這面單調的黑色平面慢慢掃上藍色,睡意就隱藏在無數的藍的層次之間。直至睡去之時,天大概已經大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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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一兩天,我的精神還能撐下去,失眠一星期,魂魄就與身體分開了,走在路上,風可以穿過我的靈魂,但疲倦而頑強的身體,卻盲目地繼續每天的運作,就像汽車沒有了司機,仍會衝紅燈,仍會瘋狂地吃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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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魂不附體的感覺是難以描述的,但身體的疲倦,卻實實在在提醒著我,我啊,我啊,正在此時、此刻,無從逃避。哲學家列維納斯正是從失眠開始他的哲學。當人失眠的時候,就要被迫面對一種無名而尖銳的存在,當我們在重重睡意中無可奈何地睜開雙眼,所意識到的,就是世界的物、其他人和我都共同處於這個世界裡,千秋萬世,會一直下去。失眠的人,最在意時間的過去,但最不能意識到時間,他怕明天早上沒精神,怕明天的工作做不完,但在失眠當刻,時間已沒有長短的概念,他們留意到的,只有身體、床和身邊的事物。他不會知道失眠何時結束,疲倦和恐懼是沒有終止的,人生由可以掌握的狀態退化為盤古初開時的一片渾沌。失眠本是無法控制的狀態,我這樣說有點弔詭,其實睡眠也不由人控制,無論人多麼努力,也不能靠自己想什麼、做什麼入眠,我的意思是,當人睡著時,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睡著了。睡眠本不由意識操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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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夫卡曾經在日記裡談過失眠。夜裡輾轉反側,縱使睡著,他仍感到彷彿有另一個「我」睡在自己旁邊,要不斷跟這個「我」糾纏,甚至被這個「我」弄醒了。對卡夫卡而言,夢,不再是人沒有意識時的昏睡狀態,更是有如睡醒一般的清明,睡著與清醒也就失去了界線。所以,如果把卡夫卡那種半睡半醒的狀態也稱作失眠(嚴格來說,也算是失眠的,我曾在睡眠時夢見自己睡不著,十分恐懼,嚇醒了,結果整晚睡不著),那失眠的人,就像列維納斯所說的,面對著自我難以逃脫的存在,清醒而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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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維納斯說,睡眠是自我復歸的過程。能夠入睡,代表人有意識 (consciousness),有了意識,人才能建立自我的觀念──劃清自我與世界的界限,不把自我的存在與世界的存在混為一談。我常說我是一個疑似精神病患者,就是說我經常處於這種無法自控、沒有自我意識的狀態。控制,本基於對事物的認識和代入的權力,即把自己代入所要控制的物件,達至物我同一的境界。但蘇格拉底說「認識你自己」,談何容易?加謬聽到蘇格拉底的豪情壯語只會訕笑──人只能意識存在,但不能為存在添加額外的內容。代入,對我來說更是難以為之,身體和靈魂早已獨立於我而存在,我能做的,只是尖銳地意識到,他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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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陪伴我的,只有濃黑的夜、老公的鼻息、放在床頭的書本,還有心跳加速、發熱又發冷的身體。躺在床上,恍如一根根尖針刺進我的身體裡,但針從哪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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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無法控制的狀態,如今我想,可能是源於自己貪多務得吧。中六時第一次經歷失眠,那時面對公開試,壓力很大,有一天,身體不聽話,睡不著,很驚恐,自始,每逢失眠我就很怕,也就更難睡著了。中七那年,考完模擬試後,整整兩個月每天只睡四小時,為了減壓,那兩個月我只是玩耍,對書本、試卷,碰也不碰,但還是睡不著。最後一天考中國文學,從試場回家後,我昏睡了一整天,到第二天中午才醒過來。可是,從那時起,失眠已變成幽靈,常常來拜會我,在我耳邊訴說我的壞話。「唔捱得」已成為我的代名詞了,在這個資本主義社會,尤其是香港,絕對是一種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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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啊,還不是源於人不滿足?人不滿足,還不因為希望擁有更多?希望擁有更多,還不是怕自己的生存受威脅?人怎能脫離對死亡的恐懼?海德格說,正因為死亡,人才會思考存在,才有動力去生活,去實踐自己。但,死亡既推動我們趨向生,也迫著人去赴死,生活,正是這兩種拉力磨出來的碎屑。讀書時我希望做到最好,怕做得不好,就沒有將來了,沒有人生了。但成績攀上了頂峰後,身體還健在,脆弱精神卻頻死了,每天在焦慮的迷宮中走不出來(到現在我還常常做著高考不及格,升不上大學不知怎辦的惡夢)。畢業後踏入社會,壓力既因為希望做好本分,也來自對知識的貪心。每天下班,感到時間不夠用,常看書、看電影到通宵達旦,躺在床上,角色和情節,就在我腦海裡重演;或是哲學家跳出書本,跟我辯論。腦袋用得太多,她以為自己掌握大權了,以為我沒有她不行了,慢慢就不聽話,不受我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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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曲》裡維吉爾跟但丁說罪有三種:不能節制、有惡意和有暴行。對於完美的無盡渴望、知識的過分追求,本就是不受控的貪心。按基督教的說法,被罪纏繞,就會失去心靈的自由,那我恐怕只能在地獄裡受苦了。這讓我想起,在《神曲》的地獄第二圈裡,幽靈弗蘭齊斯嘉抱著愛人保羅向但丁訴說他們的愛情故事,弗蘭齊斯嘉是有夫之婦,卻戀慕丈夫的弟弟保羅,兩人都渴望擁有對方,深情一吻,也就改變了兩人的命運,後來奸情被揭發,兩人被處死,死後要在地獄受刑,但仍緊緊黏著對方。他們雖然擁有對方了,但當弗蘭齊斯嘉自豪地說著他們的愛情時,保羅卻忍不住伏在弗蘭齊斯嘉肩頭苦苦地哭。就算無關情愛,擁有,不也是令人痛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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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筆至此,我想,睡眠算是最反資本主義的行動了。人必須放下才能睡著──不想著去控制環境、控制自己,完全放開雙手,把自己拋進綿綿不絕的神秘裡,任由夢境隨意延伸生命的國度。如此說來,列維納斯的自我意識不正是源於放棄嗎?耶穌說失喪生命就會得著生命,原來是真的。

夜讀

今天學生意外地取消補習,我在吉野家吃過最愛吃的芝士竹輪火鍋後,就乘火車到中大看書。中大的晚上寧靜安詳,聯合書院草地外僅僅亮起疏落的黃燈,旁邊是低矮的建築,大家都放學下班了,教學樓空無一人,地下的玻璃門反映著暈暈黃光。昏暗的黃燈下映著墨黑而婆娑的樹影,風吹過,靜得只有樹葉的沙沙聲。馬路上白色的街燈照在路邊纖瘦的樹上,撒下柔美的影子,彷彿拖曳著一袋子輕盈的、朦朧的詩句。抬頭一看,半圓的月澄明得緊,為旁邊的層雲灑上一片薄銀。面對著如此空靈的美景,我久久不能言語,站得腿痠了才甘願走進圖書館。

現在正席中大暑假,沒有多少人到圖書館裡來。我本想找《商禽全集》,可惜現在新亞圖書館裝修,館藏次序混亂,明明電腦標示搬到了聯合圖書館,但在聯合圖書館裡還是找不到。只好我挑了一個靠窗的位置坐下,隨意找本書看。窗外的草坪漆黑一片,屋簷擋住了月光,心下不禁黯然,實在捨不得剛才的美景,這裡黑得太單調了。如果古仁人可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那我只是一個平凡人,當長煙一空,皓月千里時,我才能寵辱皆忘。

我本就不是內心澄明的人。面對如此靜謐的夜、寧靜的圖書館,內心雖未至波濤洶湧,但仍起伏著暗湧,隨時冒起隱藏著鯊魚尖牙的白頭浪。我想起《微物之神》的主角艾斯沙和端海兒,一對心靈相通、對彼此非常敏感的雙胞胎。端海兒和艾斯沙在七歲時因各種誤會被迫分開,自此端海兒變得迷惘、反叛,沉淪於外面世界而失去自己,而艾斯沙變得沉默,關閉在自我安全的花園裡,不再與外部世界聯結。三十一歲那年,端海兒與艾斯沙團聚,兩人的心靈都得到了醫治和整合。讀著時,我想,既然這是一部回憶小說,乾脆把艾斯沙和端海兒想像為作者的分身也未嘗不可,端海兒是作者外部的自己,而艾斯沙則是內在的心靈。沒有了外在的自己,自我永遠只能在內在的小花園裡栽種著不為人知的秘密,沒有內在心靈的指引,人會非常迷惘,就如茫茫大海上的一葉孤舟,不知所向。

這階段的我,就像艾斯沙一樣,對外部世界沉默不語。我辭了職,退出了原本所屬的團體,甚少與朋友聯絡,面書也不留一言。我沉溺於美麗的藝術世界,逃避現實感太強、有著強烈利害關係的人際網絡。現實與理想是充滿落差的,就像《大亨小傳》裡蓋茨比風光浮華、令人欣羨的方方面面背後,原來是低劣的手段和庸俗的動機。艾斯沙遇見從前傷害過他的革命黨人皮萊,「走過去,不粗魯,也彬彬有禮,只是不發一語」,對於在我身邊發生的人和事,我也會態度溫和,微微一笑地轉身而過。然而艾斯沙的內心,並不是佛一般的清淨心,說到底誰真能緣起性空,頓悟成佛呢?當端海兒回來看他,艾斯沙感受到外在的自己要與他融合時,他開始聽不到自己的聲音,開始害怕。他人正眼不看我,或是鄙視這個沒出息的我時,我想起「明月出天山,蒼茫人海間」的空靈境界,還是可以自我陶醉於飄渺的幻想裡,但我始終不是聖人,世界如此繁華,我卻遠遠站著,不參一把,愛比較、愛自憐的心癮就像蛇一樣,侵擾內心的平衡。

何時出生、出生於怎樣的家庭我無法選擇,但如何生活,卻是我能夠決定的。海德格於《藝術作品的起源》裡提到,梵高的《農民鞋》最能反映人在世界詩意地棲居。人穿著鞋,在地上走,就成了「田野裡的小徑」。人總要在世上留下具體足跡,才能確認自己的存在。對我來說,文字,就是同樣意思,就算是排洩物也好,也足以證明我真真正正地活過。文字之於我,希望是使我本真地活的ready to hand,讓我足以在世上展現自己,就如卡夫卡、布鲁諾‧舒爾茨,他們寫作不為什麼,只純粹為了自己,不寫,他們可能生存不了;就如梵高,在自己的藝術境界裡燃燒著對生命、對信仰的熱情,卻不為著別人讚賞。如斯活著,直至生命的最後,我能夠像小律安二郎一樣,在墓上自豪地寫下一個「無」字嗎?

疾風吹勁草

原本過了上星期,我就可有空閒寫小說,學唱歌了,結果接了兩份工作,paper的死期又迫近,又把時間表擠滿了。整個五月都是忙碌的,至六月中才可鬆一口氣。

昨天跟一位同行見面,他難得地大方,借給我很多的資源。人家做補習,我做補習,有天做到像他一樣,我不成功才怪──每天用心編製精美筆記,不斷思考教學法,又積極地開拓客源,還租了鋪,令原本自恃認真的我自愧不如,也令我質疑,我是否應該像他一樣,努力發展我的補習事業?

準確點說,補習不能是我的事業,這只是用作糊口。我的事業是什麼?可能根本沒有事業可言。同行說他想透過補習把他對語文教育的想法實踐出來,這是我想也沒想過的。我沒什麼想向學生傳遞,他們要答題技巧,我就教答題技巧,他們想聽我說笑,我就說笑。如果說妓女接客是出賣自己,我何嘗不是接客?我也在出賣自己,然而,有什麼工作不是出賣自己呢?

自從離開上一份工作,我不再對工作有期望。希望透過工作來實踐理想,有時只是妄想,現實太多限制,人也太醜惡了。早前認識了一位日校老師,他說他喜歡教書,因為可透過教書「做到啲野」。以前工作,我都期望可以透過自己的職位「做到啲野」,賺錢只是其次。但回顧五年,我到底「做到啲咩?」,或許我只是在自我修練,直至過於理想化的我認清現實是如此殘酷,明白到自己太易信人太過單純的弱點,就修成正果。

現在我修練成功,下山了,但我厭倦了。我從沒有好的際遇,工作永遠受制於人。如今我只想不太委屈地賺錢,放工後有自己的人生。理想不理想不由得我,但在工餘時間我可以實現自己。錢我需要不多,安貧亦樂。我寧願用錢來換時間,賺足夠的錢來應付生活,餘下的時間來寫作、看書、上興趣班,我是沒有大志的。工作只是手段,絕不是我的目標。正如我跟朋友說:我沒有事業企圖心。我的企圖心在另一方面。

有朋友說我好像被從前害過我的人打敗了,站不起來。我想,沒有從前的老闆們我無法確立現在的生活,只要現在的我有一件事勝過他們,我就足以自豪。我沒有他們的地位、成就和履歷,但我能自在地生活,我擁有快樂。疾風吹勁草,有什麼好怕?

微小的幸福

很久沒有寫上隻字片語了,內心很焦急又無可奈何。忙碌是藉口,沒有信心才是事實。所寫的不會有人留意,我是那麼平凡,學識鄙陋,生活枯躁。沒有半個獎項,沒有半點人脈。

但生活需要發洩,剛在面書看見,有女詩人抱怨生活很累,但沒有容納累的地方,她想撒嬌,想訴苦,但不得法。我想說,嘴悶了太久會發臭,但我怕說得太多,被人嫌棄。打著鍵盤雙手在抖,敲出的聲音太真實太赤裸令我彷彿有點冷,猶如公然在大街上跟文字做愛,被人白眼譴責後悄悄躲起,回來還是被抓去審判。在這膽小的文字斗室裡,自我的歡娛不由得我,卻又是那麼渴望公開自己,就如那些喜歡打格自拍A片放上網的網民。所以啊,文字本不能安身。有人說只要立命就夠,知道自己為何而活,洞悉對人對己對天地的責任,就是賢人,何須介意安不安身?安得廣廈千萬間,何足插齒?但安身才能立命,找不到自己,沒有渠道安放自己的情緒想法,我如何生存?

可是,我卻這樣的生存下來,每天工作,奔走各處,乘車時準備工作的內容,回程時看新聞,就算不看面書也看各樣的資訊。我以為愈知得多愈能寫,現在不寫就不寫吧,容許自己暫時有點怯懦,不面對生命裡的創傷。從前喜歡寫的我沒有遠去,只是在練功,潛龍勿用。一天到晚在構思意象、情節,卻不寫。漸漸真的好像不需要寫,甚至不會再寫了,況且不寫我也能呼吸,也能賺錢,也能為老公做菜,也能煲劇。

我是個疑似精神病患者,一直想看醫生但一直努力打消念頭,我深切明白內心的狀態只有自己才能明白。失眠與焦慮令我意識到絕對孤獨,過往把內心的顛簸嘗試描述出來,嚇壞了很多人。只怪我太過敏感,心靈非常纖弱,寫作醫治我卻給我劃上條條傷痕,試過被我以為信得過的朋友出賣,試過被我以為能接納我的朋友unfriend。不寫有不寫的好。

但想寫的心還是在呼喚我,要我突破內心的困境。遠離面書好一段日子,心靈堅實不少。雖然我的文字已生疏,雖然我不再年輕也沒有矚目的文學才華,也不曾有過好的際遇,但我需要一個安身立命的居所──一種沒有名聲沒有稿費無為而為不生之生的寫作模態,反正不為什麼而生活,就算在大街上裸舞被人如何議論也猶如進入化境。再說,有誰會進來看呢?

如果說大學生當農夫不務正業是廢青,我想我比他們更廢,我沒有高遠的理想,沒有拯救社會的欲望,社會太宏大而我太渺小,工作這些時間我對所謂的理想徹底地絕望了。但沒有大志得被人瞧不起的我,每天經營著微小的幸福,在殘酷的社會現實裡保存自己,不至體無全膚,行屍走肉,也不需抑人鼻息。做一棵寄生於石縫裡的小草,以文字灌溉生命,於願足矣。

黃金時代

昨天一個小挫敗攻陷了我。新聞覆天蓋地的報導淹不過新近泛起的悲傷和自憐,在旺角街頭蹓蹥整個下午我都沒動力去聲援,吃一碗辛辣米線但求一點感官上的刺激,然後走進戲院裡看《黃金時代》,消費蕭紅像看庸俗的基督教見證電影,希望以十級悲慘的人生稍稍麻醉無法控制命運的失落。

蕭紅絕對是命苦的,哪來「黃金時代」呢?戲名來自蕭紅一篇寫於日本的散文,意謂在大時代裡燃燒春青追求自由的時代,再苦也甘甜。電影意思頗切合香港現時的情 況,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但愛與和平離我太遠了,對我來說最深刻的還是蕭紅跟蕭軍說的一句話:我只想找個地方安靜地寫東西。國民黨進軍西安大學,蕭軍決定 留下來打遊擊戰,蕭紅屢勸蕭軍不成,只好隨大隊逃亡去,在飄泊中用寫作和閱讀與現實保持距離。蕭紅不是丁玲,電影中丁玲說不想只在文章裡戰鬥,更立心在生 活裡為國家效力。蕭紅軟弱得只能堅持自己的軟弱,而在大時代裡只有堅定的意志才能保存弱小的心靈。

兩個月前我對大陸版的 《蕭紅》很感興趣,聽說畫面唯美,嘗試在線上看,可是中國的網絡政策如走馬燈,這時開康莊大路讓人任看那時就嚴懲猛打,我被打落在網路的黑暗年代(或許對製作者來說是黃金年代吧),幾經艱辛用盡方法都只不過看了十五分鐘左右。電影一開始由駱賓基敘說故事,主角蕭紅淪落香港時也沒有一點病態,駱賓基向她表示 欣賞,蕭紅就像少女懷春一樣心如鹿撞。鏡頭一轉就是她與蕭軍邂逅的片段,沒多久蕭紅的乳罩就脫下來了而是大特寫,跟荷理活電影動不動來一場性愛有什麼分別。

我沒有考證過,讀影評說《黃金時代》比較中肯反映當時文壇各人的遭遇,至少蕭軍和端木不是一味的壞人,他們對蕭紅的付出也有仔細地呈現出來。蕭紅無疑是愛情至上者,甘心愛一個不適合的人,但她是那種有人看兩眼就動心的無知少女嗎?在《黃金時代》我看到的反而是一個不過想做自己的苦 命人。愛自己想愛的人,過自己想過的生活,表達自己想表達的感情。失去自我比活著更苦,這許是她跟蕭軍初次見面時蕭軍問她這麼慘你為什麼還選擇活著,她說 有一些事情讓她堅持下去的原因吧。

這幾天都難以集中精神,盡量保持有限度的工作動能,腦袋陷進網絡上遍地的碎玻璃瓶和鐵通,雙腿每 走一步都痛入心裡。而大時代之下,生活裡種種切身的難題迫近,我的心更是崩潰了,沉淪面書以逃避自己,任何表達自我的媒體塑 造出來的我,都與真我相違。大家都說應該抗爭而我也覺得非抗爭不可,看新聞流淚了又代表什麼?我的想法獨立和人格高尚?在運動裡我是抽離的參與者,在強權 下成功與失敗不由得我,站出來不過是必須如此,生活遇到挫敗也只能退回家裡療傷不見天日。真正令我哭的,或許是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這句天道真言。人浮 於事,事沉於世。

看黃金時代,蕭紅把我從沉淪中打撈起來。安然地做自己,縱使面對旁人的白眼,和內心說不清的矛盾。每個行動者代表自己,沒有任何代言人,而我,也只能做卑微的我,清醒也好熱血也好怕死也好一無是處也好,只是不得不如此。

暴力

佔中,反佔中,兩邊都在說對方很暴力,兩邊都在爭取普選和平。剛剛在網上讀到一篇關於暴力的文章,一名香港著名作家對暴力的分析,精微而激情。可惜撐起理性的面具總讓我極度疲累,我無可奈何只能回歸自己,觸摸自身的創傷。

我想起兒時父母吵架時的種種情形,最激烈的一次是在我五歲的時候,那時住臨屋,晚上一家三口睡在上層,我和爸媽的床只隔著兩層灰白的蚊帳,小時候很愛睡,常常一覺睡到天亮,把夢忘得一乾二淨,快樂上學去,某天晚上卻模模糊糊地被吵醒,睜開惺忪睡眼竟發現媽媽手上握著一把亮晃晃的大菜刀,反照著月亮的銀光。回憶畢竟依稀,今天只記得那天晚上我坐在床上,大聲哭喊不要不要,而媽媽把菜刀放在枕頭邊,刀鋒向著爸爸的頭,繼續睡去。

我生長於一個草根家庭。父親大刺刺的滿口粗言穢語,你說一句他跟你說十句,從前當小販上街攞檔動輒與人打架。在家裡他是皇帝,大家只有跟從他的份兒,唯他說的話是真理。還記得那年我上教會上得幾乎失心瘋,有一晚他零晨放工回家,我已熟睡了,他硬把我揪起來,批評我沉迷上教會。當時我抱著非常崇高的理由,冷靜地跟他解釋,但他硬說我上教會是為了結識男朋友,又擔心我過早拍拖云云,罵了我兩小時,才讓我回到床上睡去。

在傳統中國人家庭錢是權力的象徵,賺錢的就是話事人,既然賺錢那麼委屈,在家就要把權力運用至極致,以彌補人浮於事的失落。他任意批評別人,把冥頑的偏見硬硬地套在我們身上。媽媽既蠢又醜,做菜不好吃,什麼事都做不成,而我們,就是不醒目、沒主見、咁都唔識讀咩書呀。甫大學畢業我選了一份自以為非常喜歡的工作,他批評人工太低,說我耽於逸樂,不想賺錢捱世界,迫我搬家在外租房子,我沒說半句就搬家了,三個月沒有跟他說過一句話。後來我在工作上受到了無數的委屈,理想終歸飄零,那也罷了,但直至現在他仍然認為我當時的工作毫無壓力,不過想逃避現實。

如今老了,爸爸的火氣漸消,較容易相處,喜歡說從前,重覆又重覆地說文革時有多慘有多慘,而我們就有多幸福。他是地主的兒子,小時候被迫退學每天擔水泥修水灞,雙手經常沾水,入冬時皮膚爆裂流血,劇痛,也疼在奶奶心裡,奶奶為他塗上當時珍貴的雞油,算是聊勝於無。好不容易來到香港,卻遭人騙財,又被人看扁,被嘲是大陸仔沒出息,但他就是要強,更要遇強愈強──我要你先怕了我,那管你是誰。

有時我會質疑到底是否比上一代過得更好,我感到內心被刮破流血時,有誰替我塗上珍貴的雞油呢。或許是我天生內心殘障所以長大後才要面對傷痕,與人無尤,也許是自省能力太強以致容易受傷。心靈強大的人總說我比你更慘,你的算什麼,沒錯,我沒有本錢與人比慘,本身就沒有配得自憐的合法性,所以我只能以沉默來面對暴力,以免招人白眼。只是過了很久,直至現在,我才開始接受的確比上一代「幸福」,不只在物質上,更是在精神上,暴力一代一代過濾,是會淨盡的,雖然在我心上留下不容易撣走的灰塵。

我比較相信暴力是人的本性。就如尼采叔叔所說,弱者為了保護自己免受強者所傷,所以與人締結契約,而這些契約條文慢慢演變成潛而默化的文化習慣;但我們都忘記了和平是學習得來的,暴力才是人性的真實。早前看過一本關於死刑的書也說,我們在新聞上讀到殺人犯草菅人命,實在渴望法官替天行道,判以死刑以懲罰他們;報復是人難以根絕的本性,那怕是報復在別人身上還是自己身上,替天行道是美化了。

小時候經常被爸媽寃枉,家裡東西不見了硬說被我偷去,還狠狠痛打我一頓,有一次我一邊拭淚一邊想,既然你們不愛我只想我死我就死給你們看吧,讓你們後悔一輩子,於是拿起一根鉛筆在舔,我知道鉛筆有鉛毒,吃了會死。不幸的是我舔得不多,身體還在不斷長高,結果長成今天的模樣。

既然暴力是天生的,以暴易暴也是一種好的做法,爸爸就是靠這方法才能走到如今,養大我們。以暴易暴的方法我一直學不懂,在家人強大的身影下,我不就是尼采叔叔所言的弱者嗎?希望虐待自己以求別人可憐,奢望與人交流而達到理解,互相遷就,還以為是美德。結婚後回娘家吃飯,每次都感到害怕,不敢談工作,怕惹老人家不高興,不敢談政治,怕政見不合會反枱。我是受不了那些冷言冷語, 對對方的意見充滿鄙視的態度。有一次明明在吃飯,媽媽做了很多我喜歡的菜,但不知說起了什麼,爸爸那種取笑人的態度又來了,說我沒用,比豬更沒用,我跟他大吵大鬧,最後摔下筷子,沒吃下一口飯就揚長離去。

自此爸爸說話開始有所收斂,但我竟然覺得難過,原來人的內心很脆弱,因為恐懼而脆弱,也因為年老而脆弱,縱管外表裝出來是多麼強悍。表面乖巧的我一直與家庭疏離,避得就避,這是我第一次感到與他有連繫,令我驚訝的是我們竟然在暴力中相通,硬碰硬中發現了彼此的弱。我想,尼采的超人只能活於書本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