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散落的光

一直為著無法整合知識而煩惱。對很多事好奇,但一知半解,如何把散落的光收集回來,讓口袋充實?總是當我開口說話,全身就空洞洞的。資訊本身是零散的,每天看很多網頁,卻忘記得一乾二淨,看書也一樣,東看一本西看一本,沒有議題沒有問題意識的愉快閱讀,跟純粹集郵沒分別,放在集郵冊的郵票如後宮佳麗,一睡三千年。

聽李歐梵的《全球化下的人文素養》,老教授說全球化下的網絡文化、影象文化,使時間濃縮到現在,沒有了過去,也想像不到未來,所以現代人總是找不到人生的意義。文字是意義的載體,當人類發明文字,開始探索意義,人類文明就出現第一次革命。印刷術發明之後,書本得以流傳,這是第二次革命,而第三次革命就是網絡了。

如果時間是連續的,我們可從歷史預示未來的路向,縱使是霧裡看花,也模糊看出個大概。若把歷史發展看作必然,倒會出現很多無法實現的烏托邦,烏托邦把人的慾望推至極端,所有希望都是謊言。網絡時代裡,很多電影大談世界末日,其實世界末日和烏托邦是一體兩面的,兩者皆滋生於人對未來的不確定,希望與絕望等同。

網絡時代,處處反映人對未來的不安感,現代人總是扣問人生有什麼意義的問題。

李教授認為網絡虛擬世界把時間壓縮至現在,就如電影把人的一生、一個朝代,壓縮成兩三小時。片段的現在沒有過去也沒有將來,日常生活空間失去連續性也就連人文素養也失去。人文素養是人連結於傳統,連結於世界。網絡不能拯救人類,那麼,書就可以了,例如歷史小說恢復過去的空間,讓人把過去與現在連結。就算是普通小說,也透過創造另一個世界打破我們日常生活的空間,讓讀者在這特殊時空裡連結生活的碎片。李教授甚至認為紙本書不能被電子書取代,因為書有香味,有質感,摸著書,我們能想像書是怎樣寫出來的,作者與我們因此而連結起來。

以我個人經驗來說,看書不一定能連結傳統和知識。李教授其中一個觀點我非常身同感受,就是在網絡世界裡,人的好奇心永遠不被滿足,資訊太快,也太分散,但書本集中討論某個議題,把腦袋填得滿滿的。如果以東看看西看看捉住了浮光掠影就被其他新事物吸引過去的態度閱讀,無論是看書也好,看網頁也好,也沒有能力連結知識,與傳統呼應。可能我身為香港人,也可能因為我太年青(真的?),沒有歷史感也就感受不了傳統的呼喚,然後呢,網絡新事物花多眼亂,很快掠過我的眼球,很多議題都需要我關心,很多資訊都十分重要,但我坐在電腦前良久,努力地like和share做鍵盤戰士,腦袋卻一片空白,關掉電腦很費力才回想到剛才看了什麼。

我不認為書比網頁更勝一籌,但重要的是讀者要有自己關心的議題,然後進深,戴上這副眼鏡觀看大千世界。如果以作為創作者的角度閱讀,那是要找到影響自己的文學、思想傳統。我想,這對我來說是一㮔操練。朋友常常跟我談起西方世界的種種,我希望有一天能夠在世界某個角落,找到對自己影響深遠的作家,能對人類普遍的生存狀態有深刻的了解。

 

 

感謝身體

最近想日子是怎樣一回事。拋棄很多造作的比喻和意象,那會是,我的皮膚吧。一條條痕跡在風的刃下流竄著陽光,而臉頰覆滿光河那刻,我就死了。我走往學生的家的途中,總是走得太快,而每一個學生,都是停滯的時光,困惑地看著我。

今天教學生平路的《歲月與電話筒》。作者與年邁的父母相處的片段,跟我隔了一條河的距離,彷彿,很快就會走到對岸,又好像,一切靜好,河水清徹見底。「我比較他們的照片,四十歲、七十歲、跟九十歲,甚麼叫做緩降坡與急降坡⋯⋯他們走在前面,為我指引路程。」學生搞了很久都不明白這句是什麼意思,是擔心父母太老,無法照顧他們嗎?我說不是,都不是。我把意思告訴他,他嗤之以鼻,哇,想得那麼遠,還未年老就害怕自己年老了。

我真羨慕他,他關心的只有一個考試,對他來說時間太長了,因為過程那麼痛苦。而我,三十歲了,日子過得很快樂,快樂似乎會蠶食時間,那麼,我也該考一個公開試,過一些艱難的時刻,讓青春停留一下嗎?沒有,這刻我似乎很幸福,一切都定下來,那我就開始掛心,用哪種護膚品,吃哪種營養品,怎樣讓還未衰老的外貌好看一點。

朋友就這樣離開了。他不用經歷衰老,對於愛美的他,不知是不是幸福。逃掉了衰老,卻逃不掉疾病,就算逃掉疾病,也逃不掉意外。死亡時的樣貌與生時總是相差很遠。去過幾次葬禮,總覺得棺木就像凍櫃,會把肉汁抽乾,但時間繼續腐爛。

那麼,如果死亡可退離衰老呢?

我想起《one day》的男主角Dexter,畢業時只想混一份大家覺得很酷的工作,在娛樂圈花花世界混了好幾年,年紀大了,開始感到衰老的來臨,就收心養性,安定下來結婚去。鬆弛的皮膚似乎在提醒我們,需要擁有什麼去追回失去的時間。每天我們把身體捧在手上,輕撫,愛惜,在每一下細微照顧裡,身體傭懶地抬起頭來,輕舔我們的恐懼。有一刻突然驚覺,發現世界變了,自己也變了,一回頭,已走了很多的路,而這一刻,我抱著我的身體,又需要做什麼?

謝謝我的身體,雖然我仍然恐懼。

除了生存,我們還剩下什麼?

近幾天去清境旅行,住進了一間很精緻的酒店裡,生平第一次住上那麼美麗的酒店。我們太晚訂旅店,便宜的旅店早被搶光,被迫住進這所旅店裡,價錢一點不便宜,起初我沒有什麼期望,只知道清境很遠,旅店價錢很貴,走進旅店登時感到眼前一亮,歐洲式木屋格調,無論裝橫、器具、床鋪都是vintage風的,彷彿走進了魔女宅急便的童話世界。服務很好不在話下,連住進去的旅客都很熱情。不少香港人選這間旅店,但讓我感到熱情的不是香港人,而是台灣人。晚上我們在旅店用晚餐,坐在我旁邊的是一個台灣男人,上了年紀,樣子忠厚老實,我和他都點了德國豬手,很大盤,我和老公很辛苦才吃畢。吃甜點時,那位台灣男人主動跟我們談天,說:「你在吃豬手嗎?」我卻聽成了:「你住在哪兒?」我說了一大堆普通話,解釋我住在香港,普通話很爛,他看見我犯傻,就笑了,很慢再說一次,我打了一個哈。這時候,我是有點窘了,怕再生洋相,不敢多說,只好對著他微笑,但他不介意我的聽力很差,主動跟我談天,說得很慢,我還能攀談。這樣有耐心而親切的人,我由衷地欣賞(事後老公說我總是吸引年紀大的男人,這是什麼話?)。我想起前年去法國旅行,老公英文不好,地鐵服務員聽上兩句沒好氣地說,你的英文很爛,我聽不明白。我又想起上個月才去日本,我們說英語別人就躲得老遠,猶如隱形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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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很喜歡台灣人,特別是南部的人,喜歡他們的單純和熱情。還記得上年去墾丁,一單當地新聞令我印象深刻,騙徒跟雜貨店收銀員說暫時需要錢付路費,問收銀員先借他二十元,過五分鐘會歸還,結果逃之夭夭,竟然有多位收銀員受騙。這種事在香港是絕不會發生的。我的一位朋友上半年去過台灣,她經常到台灣玩,有一個相熟的計程車司機,那次她如常召那位司機載她到酒店,但司機剛好有事,就派了另一位同行幫忙接載,朋友跟這位新司機很投緣,乘車時談了很多,臨下車時就問司機要電話,說下次有需要再找他,但司機拒絕了,他說:「你是XX的客人,我不可以搶他的客。」放下我的朋友後就絕塵而去了。聽到這個故事後,我感到莫名其妙,在香港,有食唔食,罪大惡極,怎會有這樣正直善良的人?我多次聽過朋友說到台灣環島騎單車遇上善良的居民,不只指點迷津,還邀你進家吃飯,在香港,你在街上向路人趨前,路人通常不願看你一眼,怕你是賣旗、賣獎券、請你捐款,到你真的載停別人問路,大多港人都願意指點,但心裡卻想,我快趕不上這班車了,有些甚至不客氣地說:「唔好問我,我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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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嚮往台南這個地方,可能跟性格有關,本身不夠醒目、不夠聰明,喜歡正直樸實的人和事,在職場上經常碰釘子,曾經有朋友安慰我說,你的正直善良是需要維持的,正因為世途險惡,保持不計較不傷害人的本心才彌足珍貴。說時容易做時難,鼓勵我的人,在關鍵的情況,是否真的願意保持正直善良?我這樣說,並不是說香港人沒有道德、缺乏同情心,在大是大非的事上,幫助別人、同情弱小,是一點不難的。什麼地方發生災難,香港人都願意義不容辭捐款,面對政治上的不公義,不少香港人都鮮明地表達立場。但真正考驗香港人的「關鍵時刻」,不是黑白分明的社會事件,卻是在每一天的生活裡,而最能反映人性的,非工作場景莫屬了。你要認識一個人,特別是香港人,就必須跟他共事。無論他在平日說什麼大道理,表現得有多正人君子,在工作場景裡,很可能變了個樣,就算不是處處計較、奸詐欺騙,也很可能是為了自保而六親不認,或為了自保而犧牲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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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在香港生存太難了,香港社會競爭激烈,多一點同情心同理心你都可能無法站立得穩。那麼,台南、墾丁這些地方,生存就不難了,競爭就不激烈了,所以可以大方地堅持原則,不把握機會?所以可以不計成本請素未謀面的人吃飯?我不是說台灣沒有惡人,在台灣看過亞洲藝術雙年展,其中一件展品說台灣人惡待印尼的傭工,看得人直嗆淚。但相較之下,台灣人還是比較多人是不計較、熱情的。那麼是不是,台灣,特別是南部的人,道德感較香港人高,所以對人特別好?我不會把他們的行為歸結於道德,道德是涉及犧牲和選擇的,正如朋友鼓勵我保持正直善良,這是考驗我的道德勇氣,但我是人,也有人性,我未必肯定每次都願意放下自己,成全別人,如果台灣人時刻都要面對道德上的選擇,我不認為他們比香港人高尚多少,道德不是基因、也不是膚色,不可以遺傳的,人性卻代代相傳,而且普世皆準。我只能說台灣人的品性與香港人的品性不同,是文化使然。我對台灣社會未算十分了解,不敢貿言評價他們的文化,但我想檢討的是香港人的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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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醒目、機警、懂變通,但換個角度說,卻是投機、走遮面、見風使舵。中國人有句說話很適合套用在港人身上,「黑貓白貓,能捉老鼠就是好貌」,無論你用什麼方法也好,只要達到目的就行。但這不是說所有香港人都不擇手段,香港人是按規則辦事的「乖孩子」,最明顯的規則就是法律、或公司的規定,只要不超越法律、或不違反公司訂明的規則,你哪管我用什麼方法去做。香港人大多不會理會法律是否合理、公司規定是否符合人性、對工作或公司是否有利等等,總之,我不違反,而且達到目標,就沒人能捉我的痛腳,大家都吹我唔脹。香港人是守規則但沒有原則的動物。原則不一定是個人道德,而是社群對人對事的共識,那麼原則來自什麼?還不是來自我們根深柢固的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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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香港啊,有什麼根深柢固的文化呢?香港不是文化沙漠,香港不是沒有文化,但無論文化人怎樣深耕細作,搞多少場講座搞多少次保育也好,還是擦不掉香港人的文化空蕪性,這種空蕪性是一種近乎民族性的東西,是民族的基底,可能是源於宗教、可能是習俗傳統、可能是源於某位民族偉人等等。如果說得清楚一點,那會是些什麼?我最直接想到的,就是當一個地方受到攻打時,你甘願為這個地方放棄生命的原因。表明自己是香港人,不是中國人是容易的,但這代表我們真的很愛香港嗎?我可以很坦白地說,如果香港被外國攻打,我不會捨身保護這個地方,我會逃。我愛香港,但未到願意捨身的地步;從現在多少香港人夢想移民,就可看到香港人愛香港的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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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香港文化裡,還是有些東西是根深柢固的,大部分人都繼承了這種基因,就是精英主義--不斷向上爬,要有名有利,要上高位,讓人看見。所以由幼稚園開始,直至我們退休,我們都終身學習,不斷提升自己的競爭力。最近看了一本書,說香港人的權力意識很高,香港人跟日本和韓國一樣,都很重視權威,對權威人士言聽計從,不敢挑戰權威。而香港人,由小到大都憧憬成為權威,但不敢違背權威,於是按著權威的指引,一步一步向上爬,只要爬上高位,指點一切,也就心滿意足了。向上爬除了可享受高高在上的權威之樂,也對應香港人的恐懼意識,不向上爬就很糟?了,上海有朝一日會取代香港,別人有朝一日會取代我。為什麼香港人這麼恐懼呢?這跟香港找不到自己的獨特性有關,台灣的經濟再差,台灣也不會怕中國取代台灣,台灣甚至不怕被取代,但當香港的經濟差,無數的假想敵就順勢而生。最強大的恐懼,是沒有源頭的恐懼,不知怕什麼,不知誰叫你害怕,但你總是在怕,在回歸這十多年裡,香港人就是怕得要命,但誰真的有能力威脅香港,流言四起,卻沒有誰搞清楚。
回顧我短短三十年的人生,我想這種害怕是其來有自的。我出生於一個移民家庭,爸媽在八十年代初偷渡來港,當時大陸經濟很差,爸媽出身農村,沒有產業,又非幹部大官,未能把握讓一部分人富起來的對外開放機會,希冀偷渡來港後能掙點錢出人頭地,來港後一直在社會裡掙扎求存,由年青到中年都憧憬著李嘉誠的故事。我也認識一位七十年代偷渡來香港的朋友,他在文革時被幹部迫害,生存不了,無可奈何就游來香港,幸好沒有被鯊魚吃掉。我從爸媽和這位長輩朋友的眼裡,都看到深深的恐懼。現在爸媽算是薄有所成,幸運地買了居屋,也有能力供我和弟弟唸大學,但到了年近六十歲的今天,還是很害怕吃不飽穿不暖,參加旅行團如果團餐不夠吃會大罵導游,每次出游總要帶上很多不必要的乾糧。而那位七十年代來香港的長輩朋友,已手握幾層物業,兒女都是專業人士,但現在老了仍然忙著炒樓,每天盯著股市,怕錢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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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這一代,他們的內心是沒有靈魂的,他們的著眼點是生存。由劉少奇到毛澤東,他們經歷太多幻滅,就算他們現在仍留戀小時候的鄉間,就如我爸媽常常回大陸探朋友,長輩朋友年老了也要在自己的鄉間置業,他們並不真的愛那片土地,他們的鄉土並沒有給予他們什麼,可能香港經濟輝煌的時候大陸同胞們曾經給過他們一點虛榮感,剩下的卻只有無盡的恐懼,怕自己快要沒命了。這種快要死的心態,來到香港仍然存在,甚至尤為熾烈,在競爭激烈的社會,不努力生存就會比下去,比下去就「執輸」了。在年青人看來,上一代怕「執輸」的性格未免誇張,我爸媽排隊一定要排最前,講價一定要非壓得最低不可,紀念品一定要多搶回來,對我們來說可能是不太文明的表現,但力求生存的他們,比我們更會居安思危,因為他們經歷過真正的危,他們很怕這份安有一天會失去,就如我媽,自我六七歲起就向我灌輸,不努力工作老了就要乞食,那時我想,我才七歲,何時才年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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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爸媽和這位長輩朋友都有一個共同恐懼,就是怕香港被搞亂,一亂了這片福地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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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香港出生的一代,已沒有如此強烈的生存意識,不再是那麼怕「執輸」,但在潛意識裡,這種力爭上游的意識還是纏繞著我們。在教育制度裡我們要第一,在職場裡也要第一。我們怕屈居第二,我們要追求卓越。如果問為什麼老是要第一,老是要打倒人?我的補習學生會說,因為第一讓我快樂,但同時讓我恐懼,我怕第一會被取代,如果我問職場上的人,他們或許會說,有錢有權讓人快樂,其實錢是足夠有餘的,權力的盡頭是害怕被推翻要揹鍋,但為什麼老要跟別人比拼?還不是源於對生存的恐懼吧。所以香港人特別喜歡比賽,特別喜歡拿獎項,但背後是為了什麼,卻不太清楚。那種不知害怕什麼的恐懼,一直存留在我們的血裡,甚至是我們的下一代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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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的文化基底,除了追求卓越外,就沒剩下什麼了。既然如此,我們會用盡方法,哪管是什麼方法,去追求第一。如果我們的文化是有底的,文化會教我們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我們的民族接受什麼,不接受什麼,但香港人啊,就是除了不接受別人違反上頭的規定,他們十分包容,什麼都能接受。對移民一代而言,香港是一片會生金蛋的福地,不只能避過戰禍,還能出人頭地,那麼,當然要奉公守法去保護這個地方,而且香港的法律比大陸完善得多,守法的話可保證大家有平等機會,何樂而不為?慢慢地,這種跟隨規矩的心態在我們甚至下一代心裡札根,排隊啦,在公園游玩跟隨政府所定的規則啦,在行業裡跟隨行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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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我想,在香港,無論是高舉和平理性口號站在道德高地的社運人士,還是純粹爭名奪利的商賈,或是在辦公室政治中勝出的打工仔,不少人都抱著「黑貓白貓,捉到老鼠就是好貓」的心態。只要達到理想,只要為自己的社群爭取到權利,那管我有沒有在過程中不經意打壓另一些群體,那管我有沒有消費和利用別人。只要我賺到錢,只要我守法,那管我在收樓過程中是否合乎人道,那管我怎樣壓迫弱勢階層。只要我在辦公室裡有權有勢,大家都聽命於我,我那管你是被栽掉還是被陷害。香港的政客不也是這樣嗎?以高舉守法為名,就做盡見不得光的勾當,並以不守法的罪名批評真心為大眾謀福?的人。他們一心想謀求利益,站上高位,哪管用什麼方法,不犯法就行。其實我們和政客都是香港人,流著香港人的血,我們同樣經歷著文化的空蕪,我們為什麼奢求他們會高我們一等,有更高的道德意識,放下謀求生存的心態,為市民求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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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公義對香港人來說是一個新興的字,這是我們一直都沒有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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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自私自利的人到處也有,這是人性,不只香港人才有,但我認為香港人沒有文化基底的精英主義是孕育只求成功不顧一切的劣根性的溫床。反觀台灣經濟那麼差,跟大陸合作可即時解決很多經濟問題,但很多民眾毅然反對,甚至衝擊立法會。他們有悠長的本土歷史,無論政府還是市民,也為著確立自己的文化、保存自己的文化花過無數的努力。台灣的文藝這麼強,是對抗國民黨確立本土應運而生的產物。台灣人在台灣,不是投機取考,不是只求生存的機會,他們是真心愛台灣,植根台灣的。他們有比生存更高的渴望,所以比較容易做出超越生存的行動。香港啊,我們都在生存,每天都為生存搏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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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生存,我們還剩下什麼?

約翰·班維爾的重讀旅程

開始約翰·班維爾的重讀旅程,坐地鐵時讀,在家裡也讀。車窗的風景飛升,書本像綿密的網濾過眼前所見。坐在我旁邊是老人、師奶、一個看著手機螢幕,把聲量調到最高的女生。

班維爾的文字充滿細節,像一件純白婚紗鑲上了無數水晶,一轉身,一把白花飛入眼裡,令人目眩。細節由虛轉為虛,由現在--「我」眼裡的現在--轉到過去,再由回憶,轉到心裡,我無睱觀察四周,只聽見列車匆匆地走,鐵軌咔啦咔啦地響著,通向不知哪裡的遠方,直衝進我的靈魂裡又鑽了出來。

我猜想他可能是巨蟹座的。如我,也是巨蟹上升的人,好像寄居蟹,使回憶成為保護自己的軟殻。沒想到他是射手座的,但我堅信他有一部分必然是巨蟹座的。回憶塑造每一個人,美麗同時悲傷,但再悲傷的回憶,都包含著愛,「我」就是這樣,在艱難又孤單的回憶旅程裡,對曾經暴力對待他的父母表示「我想,我是愛他們的」,雖然,我更想在塑造「我」光明面的回憶--與格雷斯一家相遇--之前,把父母留下來的回憶抹去。但愈悲傷的回憶,寄生在身上的力量愈強,就像「我」的妻子安娜病逝後,她的痛爬到「我」身上來,每天折磨著「我」的精神。

今天我看過有關巨蟹座的文章,我這隻螃蟹要抵抗的就是情緒。很洶湧,很失常,把所有人都嚇怕了。那個看著手機的女生還是不理他人感受,大聲地讓手機雷鳴。我瞄瞄這個女孩,陽光落在她的馬尾上,鑄上一層金楬色,好像一個發光體,把周邊的乘客隱沒在黑暗裡。我潛入無邊的情緒,摸到最底層凹凹凸凸的,是傷害的沉積,這些黑色化石不是源於人與人過於擠壓,就是源於人與人的距離吧。「我」知道安娜病了,直到她死去,「我」和安娜之間終身懷抱著一個「秘密」,安娜對「我」充滿敵意,看「我」的存在不順眼,而「我」對著安娜,不知說什麼才對,小心翼翼地、虛偽地掩飾什麼;恍如兩個陣營的人,站在路上,遙遙對望,但又裝著沒事發生。世界如常流轉,但當人知道死亡臨到自己,就會換上了另一副目光,發現不變的世界與腐壞的身體脫離關係,是多麼的殘酷和諷刺,而在安娜眼中,仍然在快樂生存的「我」正是殘酷的存在吧。
我恨這個女孩,她讓我看見死亡。人要壓迫人,人要與人疏離,都是為了保存自己吧。世界太複雜而人要生存,不管是快樂舒暢地生存,還是在縫隙裡掙扎求存。每一天人所做的,都是生存的一種,隱藏著對抗,隱藏著爭奪。無論生存是必要,不必要,也沒關係。我䜋責不必要的、過度的生存,不是癡人說夢話嗎?我在看書,在這個陽光充沛,窗外映入一片綠光的車途裡,有一片如金箔一般的悠閒,本身是浪費。為什麼別人沒有悠閒的權利而我有?生命本是浪費,為什麼要有我這個人?我不是什麼大人物,對世界沒有什麼貢獻,我的一呼一吸都在耗費地球僅有的資源,別人在支撐著我的生命。

我跟那個女孩一樣,享樂無度。為了生存,我本該被傷害抓遍身體的,這是代價。女孩的手機聲音無阻隔地灌入各人的耳朵,有人睡著了被吵醒,有人假裝看著車廂的電視,輕瞟女孩低頭時鼻尖摺疊到眼前的偏平的臉,沒人說什麼,但女孩在不知不覺間承受著眾人的鄙視。我期待進入隧道的吵鬧,如潛入水裡的瞬間轉為安靜。漆黑的隧道只有一條虛線的光管在閃亮,安靜地爬進我的內心。我追求愛,何嘗不是為了生存?何嘗不是爭奪?爭奪別人的付出。愛到底有限,無限,愛被盛在什麼容器裡,愛是什麼模樣,我不能置喙,就如斷斷續續的一條線,我不應強求。強求,愛就走樣。

人要進入他人,又要保存自己,卻不像火車進了隧道就會鑽出來,直線般的純粹。巴搭耶認為性交解決人的孤獨,但那條東西插入了洞,留下的只有味道、只有聲音,然後,倦極去睡,然後,忘記,像時間一樣,一切歸於沉寂,一?那光輝不是永恒。小說裡「我」說,有哪一刻不是扭轉我們的人生,一去不返的?每一刻,人都是獨自過活,女孩享受著手機裡電視劇,而坐在旁邊的乘客們,不是閉眼養神,就是裝作什麼也聽不見。窗外的電線桿規矩地分離著,一根接著一根地滑過眼前。

受傷是活該。每個奔往死亡的人,本是隱蔽的敵人,大家互相協助,只是想聯手向更大的敵人作卑微的反抗。在反抗中經歷合作,經歷愛,但歸根究底,我們都是敵人,每刻在爭奪,在搶每一口氣。我們保持禮貌,誰去規勸女孩,誰去責罵她,都不期然地令人害怕,那是面子問題,也不,是怕被什麼人--雖然我不知是誰--用針從一堆白米中剔出來,成為那條唯一的黑色米蟲。雖然,我們仍然是敵人。只是當死亡正式宣判的一刻,既然,都已被最大的敵人打倒了,就不用怕到處樹敵。

我狠狠盯那女孩一眼,但她沉溺於電視劇裡,對我的目光沒有反應。列車到站了,有些剛才假裝睡覺的乘客離開,新的乘客進來。我仍然跟女孩共渡著此時此刻,互相爭奪彼此的生存。我想起G,那張在閃耀著明媚陽光的粉藍色的床,瘦弱的身驅有如大海,企圖湧到岸上,浪花濺到我的腳旁,我感到海的來勢洶洶,但我停留在原地,眼睜睜盯著憤怒的大海。G戴著氧氣罩,躺著。語言的失去,使我們對峙的位置更明顯。那時,我愚蠢地哭了,我說,我所做的只想你開心,現在想起來覺得很可笑,以為我為眼前這個敵人做了什麼,其實我怕得要命,過去我連一絲生存所需的空間和氧氣,我都沒想過讓給他,時刻唯恐自己會死掉,現在卻假慈悲一番。而他,瞪著大眼睛看著我,說不出話,眼神沒有悲哀,沒有沉痛,沒有不捨,只是好奇,這個人為什麼站在這裡,為什麼哭,她是誰,她跟我有什麼關係。過了不久,嗎啡沒作用了,他在萬劫不復的疼痛裡。當痛太強烈,人剩下的敵人只有身體,痛是絕對的孤獨,使人與人的城牆無可奈何地豎立高高的,他不再看我,我猶如空氣,不,是比空氣更稀薄的存在,他連呼吸氧氣的能力都漸漸喪失了。人是喜歡打仗的動物,爭鬥至少提醒人自己的位置,我是某人的敵人啊,某人就算討厭我也至少覺得我重要。所以,兩條鎖匙不會響,沒有響聲我渾身不自在。那一刻他連一絲對我的好奇也沒有,當在疼痛中他有時抬眼看我,(可能是尋找護士而不是看我),我卻不知所措,不知該做什麼,紅色的帷幕在冷氣風中輕搖,好像在嘲笑我的笨拙,我該安慰他,在他耳邊祈禱,還是替他按摩?我伸手輕輕觸碰他,他的臉容扭曲,痛入心肺,彷彿嘲弄著我,你什麼都不懂,你跟我不同,你不會明白。

回憶就像痛一樣。我們同時聽著女孩的噪音,但每個耳膜的震動都無比獨特,不可取替。每個人的腦裡分泌同一種物質,但反應都不一樣。我在來來去去的乘客中尋找知音,結果只有一面長方形的窗來安慰我:一幕幕窗景流過,每一眨眼映入的景色都不同。班維爾說回憶是神,塑造著「我」,「我」在海裡遇著眾神,他們死去,但我存在,看著海。現在我敘說著G的回憶,很多人都在回想,在悼念,但回憶裡只有我。愈悲傷的回憶我愈想甩掉,縱使潛意識裡總是牢牢把這些回憶烙印在腦海裡。我竟然不斷回想起你的秘密,而我拒絕聆聽你的情境。我向你樹敵,所以你向我報復是活該。我不明白你。但我慶幸還有回憶,只有回憶是沒有爭奪的平靜,因為那裡只有我,我在這裡虛偽地完善自己,你說什麼想什麼也跟我沒關係。

我掩上書,走出書廂。劇集聲音置換成車聲。我將繼續這個回憶的重讀旅程。在爭鬥中,你勝利了。

受傷的寫

在面書寫上「我要多寫,多表現自己」,現在就猶疑了。在面書這樣公開的地方,每寫一句話,我都像在證明自己。證明自己公義、善良,爭取別人的關注,以堆砌脆弱的自信,但只要一條小木條動一動,什麼都散架了。

我想寫我決心學好英文,要唸好外國文學,我想說我要珍重自己的感受,多情緒化還是有好處,像約翰・班維爾一樣,超級敏感但在日常中超越日常,纖弱的情感編織成關於慾望、愛、回憶的故事,像一座藝術的皇宮。我想寫我看到的白千層、在南生圍踏在腳下的小木橋,我想寫朋友的死亡,第一次經歷死亡時我竟然跟朋友去喝咖啡,我沒法承受看著朋友漸漸失去呼吸失去心跳的情景。

但我快沉溺時攀著筆,那唯一的浮木,但不知是誰卻用這塊唯一的浮木把我打沉。我期望別人從我寫的明白我,但別人卻從我的缺點、我的軟弱中,像病毒一般,侵入我的身體。他們看輕我,他們找方法從我身上得到好處,他們窺探我的隱私,他們對我予取予求。我想起庫切《恥》這本小說,「我」的女兒露茜在南非郊區當農夫,不幸被人強姦了,她的父親想多番關心她,保護她,但她只想表明,「這是我自己的事,管好你的」。

我想起,一個個圈重疊又重疊,像漣漪。每個圈都美麗又完整,一小塊樹葉落到水裡,我很喜歡,我容納它,但我受不了太多的震動,把水紋擊散成波浪。我又想起,那些一直在擴大的圈,不斷把外物震走。我渴望擁抱世界,但害怕被世界擁抱,我怕被拒絕,被傷害,但我想影響世界。朋友說,你總以為所有人是好人,不能以好人不好人來定義「人」。不如說,垃圾是最難定義的,因為什麼都可稱為垃圾。

我懷抱美好,但很快就失望了。這種美好只能在藝術中完成。愈來愈不想見「人」,因為承受不了。上帝代表美好,但上帝過於空無。一個製造苦難的上帝,或者,是視而不見吧,我到底要怎樣自圓其說,讓恩典臨到我身上?藝術的美好是超然和永恒的,她滿足我一切慾望。

日本之行的反省

我不是哈日迷。很少看日本動漫、日劇,也從不迷日本明星,倒是日本小說看過幾本。這不是我第一次去日本旅行。還是初中生時,曾經跟父母去過九洲,不久前也拜訪過沖繩。前兩次旅行沒有加深我對日本的認識,只是買了不少手信和泡了好幾次溫泉。

來東京之前,算了做了少許思想上的準備。看旅遊書計劃行程不算,啃了石黑一雄的《浮世畫家》和柄谷行人的《柄谷行人談政治》,希望對日本社會和文化有較深入的認識。柄谷行人是哲學家、文學家,一個精通西方文學和理論的人,這是一本訪談錄,談及日本抗爭史及他本人的思想歷程。我在乘飛機時把《談政治》看了一半,不禁嘖嘖稱奇,連身邊的乘客都好奇我在看什麼有趣的東西。我本身對日本歷史不熟悉,但讀著時驚嘆柄谷的眼界如此開闊,把日本的抗爭史切入當時的世界形勢,又能引伸至日本抗爭史獨特的一面。他在六十年代讀大學,熱衷於社會運動,當時旳運動主題是對共產黨作反思和批判。1956年匈牙利革命之後全世界開始對史太林主義、共產主義提出質疑,在1968年左右,歐洲發生了新左翼運動,與共產主義分道揚鑣。而日本也受著這股風潮影響,不過提早在1960年就開始出現新左翼運動。在1960年,不同階層的人都走出來抗爭,各種議題百花齊放,市民社會開始形成,反而1968年的新左翼運動主要是學生發起,規模比1960年小,主要是回應日本經濟起飛所引起的社會問題。

他認為自己是1960年的人,而不是六十年代的人,這個觀點令我印象深刻。「1960年人」表示,他是受1960那年發生的事所模塑的一代,他反對世代論,例如認為我們這一代比上一代好,或上一代批評下一代太不濟,因為每一個年代的人都對自己的上一代或下一代看不過眼,標明自己是哪一代人其實沒意思。所以他不喜歡籠統地稱呼自己為六十年代的人,六十年代的光譜很闊,如果不對所身處的年代有普遍的認識, 純粹稱呼自己為什麼年代的人是毫無意義的。

「XX年代的人」跟香港對「八十後」、「九十後」、「零零後」的稱呼有異曲同工之處。任何八十年代出生的人都說成是「八十後」,而不少人對「八十後」的理解是:對社會失望,難以上向流動的一代人,他們的特性是懶惰、不能受挫折、經歷著香港的黃金時期後,不願捱苦等。這是很籠統的世代論,但本身「八十後」有其獨特的意義,是指一班有社會意識的人,他們受保衛天星碼頭、菜園村等事件感召,逐步加深對社會的關注。根據柄谷的說法,如果作為所謂的「八十後」要稱呼自己,可能要以某一件事來標示更為確切,例如「天星碼頭人」、「守衛菜園村人」等。

我所說的不是什麼新觀點,對喜歡的書很容易寫成純粹記錄的流水賬(希望有時間再認真寫一篇書評),早在幾年前已有不少書探討過什麼是「八十後」,我還是不再花筆墨老調重彈了。不過這令我想到,到底我是何時開始對政治、社會有所關注?我又是哪件事、哪一年的人呢?嗯,可能是零三七一吧,那年跟一個教會姊妹去遊行。五十萬人上街後,董先生就下台了,經濟開始好轉。然後呢,我差不多每年都有去七一遊行,當是參加嘉年華會也好。不過,我真慶幸我生活在香港,就算經濟動物、港豬十分多,仍有少部分人關注社會,facebook、網上到處是社評,或關於不同議題的文章,也有少人引進外國經驗開闊香港人的眼界,網上有名無名的人,想必也是不知哪件事的人吧……

我說得太遠了,我想說的是,看過柄谷的書後,我滿心以為日本是一個很活潑的地方,文化藝術像歐洲般發達,很多像柄谷這樣的知識分子,會提出「社會主義是倫理問題」、「文學與政治不能半吊子結合」這些獨到的觀點;會讀遍西方文學,能融入西方文化。但第一天來到東京,這個日本最大,不,是全世界最多人的城市,卻發現自己沒有離開過香港,人匆匆而來,匆匆而過,上班族無論何時,乘地鐵時不是看手機、工作、就是疲憊地睡著了。書廂沒有什麼人看書,地鐵站或街上不見得有人賣藝,到處是商場、食肆。藝術館收費一點也不便宜,而且觀眾甚少,反而新宿和銀座的街頭擠滿了購物的人潮。在法國啊,有一次我們排隊看熱門的畫展等了足足兩小時多,很多法國人帶著書來席地而坐,安然等待。我期望看到的,是與香港不一樣的景象,但是否亞洲人大多起早貪黑,積極上進,每天由掙眼到閉眼看的只有美麗的數字符號?

我們受到了商店、酒店職員非常友善的對待。廁所異常清潔,連價錢最便宜的平民餐廳賣的食物都擺放得精緻漂亮,街上美女特多,幾乎沒有女人,除了我之外,是沒有化妝的,老公看得口水直流了(怒!)。但華麗的消費文化背後,我感到的是日本人的不友善。日本人對旅客十分冷漠,問路時裝作聽不見,不看你一眼。明明看見你拖著沉重的行李,還是不顧一切把你和行李推進車廂,看見別人快被推倒了也不扶你一把,不小心踏了別人一腳沒有一句抱歉。 我感到日本就像一個化上濃妝的美女,的確看上去很漂亮,但內裡呢?這幾天我看了一個有關移民日本的外國人的紀錄片,不少受訪者因為對日本文化有好感,就決定定居此處,雖然如此,不少受訪者都認為,日本是一個consistent、rigid的國家,身在其中的人永遠不會反省自己的文化習慣,別人做,跟著做就好,社會的長幼、男女的角色定位牢不可破,男的永遠是salary man,女的大多是家庭主婦,在公司裡就算比你年輕很多但只要比你早進公司的,都是你的前輩,你必須言聽計從,不能反駁,所有破壞這些傳統的人都是Bad guy,縱使他為大家出了口氣,也不會獲得欣賞。在如此僵硬的文化裡,大家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就算了,看見別人做錯,也不敢指正他人,如果是長輩做錯了,作為晚輩還要被迫食死貓,默默承受。有一個受訪者提到,日本雖有民主社會,但沒有批判意識,在西方有civil disobedience這回事,人可以為自己的權利去爭取。但在日本,大家都活在恥感文化裡,害怕做錯,害怕說錯話,連電視媒體也不會對社會作出批判,那位受訪者提到,千萬不要相信日本的主流媒體。那不是很可悲的事嗎?有自由有民主,但自身文化卻劃地自限,不能發揮媒體應有的作用。反而,香港的自由和民主不斷收窄,有心人卻不斷批判反省,嘗試拓闊輿論的空間。

到底柄谷行人這類人在日本是否真的存在?我看了很多篇有關日本「本音」和「建前」文化的文章,都得出一個結論──日本人很有禮貌,前倨後恭,外表工夫十足,但很少日本人願意把自己的真心話(本音)表達出來,明明心裡卻不是這樣想的,卻說一大堆好聽的說話去掩飾自己,好聽點說就是不想傷害人,實際就是希望別人猜中他們想什麼。在香港、在西方,yes就是yes,No就是No,但他們有無數暖昧的表達,明明食物不好吃,也偏要說非常好吃,要你從他對你的食物不碰一下去猜測他們所想;明明不想錄用你,卻對你萬般讚美,因怕你傷心(暈),還是要你從中感受到自己沒有機會?建前文化在職場尤為明顯,所以日本人必須磨練出一套解讀別人眉頭眼額的工夫才能在這個「禮儀之邦」裡生存,外國人如果摸不透他們無數的潛規則,根本沒辦法進入他們的社會。我想,日本的自殺率高企,大概也源於這種不斷壓抑自己的文化枷鎖。每個人都必須掩飾自己的真心,小心翼翼避過數之不盡的隱形鋼線才能在社會裡找到一席位。可想而知,當你提出異議,要特立獨行時,所受的壓力有多大。日本社會很富裕,也有比香港更完善的民主制度,但生活在當中的人卻沒有選擇可言,男的不能當家庭主夫,女的為事業不結婚則成為別人的笑柄。身在日本的人,想說這句話不準,想隨意一點不按規則生活不行,當人被規則壓垮時,不是隱蔽就是自殺了。

在記錄片裡,有一位受訪者表示,日本有很多議題需要關注,政治、外交、社會等等,但沒有人來關注,我想這位受訪者說的是,沒有人敢去劃破自己的顏面去「關注」、「批評」吧。在這幾天裡,我看不見日本人會在車廂裡看報紙,他們不是打機就是玩whatsapp了。早前在沖繩,還看過有些人在街頭搞運動派單張,但在東京,沒有啊。在東京我看過森美術館、國立西洋美術館、東京國立近代藝術館、一個私營藝術展ICC,和東京都美術館裡一個畫家自助組織開辦的畫展。後三個展館都以當代作品為主。我看的展品不夠多,或許有點以偏概全,但我不見得藝術家願意對自身文化、社會問題作出批判和關注;日本畫家的戰爭畫和戰後的作品對戰爭是有反思的,但除了戰爭、歷史這些大議題之外,就甚少反思社會文化的作品(可能我留在日本的時間有限沒有看見)。在如此自由開放的藝術領域,日本的社會問題也不會被談及,我感到非常可惜,不,也是有的,我曾經看過一兩項展品是批判核電的,但除此之外,主要是概念藝術居多。在東京都美術館的「創展」(同人展)裡,不少出展畫家多以模仿西方的技法去呈現日本的主題,以歌頌、讚揚日本文化為主。看上去我覺得很矯情,在日本初接觸西洋繪畫時,不少畫家都模仿梵高、印象派的技法來畫廟宇、畫佛像,當時或許是很有新意的嘗試,但現在還做這些西日合壁而沒有深度反省的作品,是否已經過時了?

還記得紀錄片中一個受訪者表示,日本人學習西方文化只是一種fashion,但從不深入西方文化的肌理。當我去日本廸士尼時,我對此很有同感。我本身對大型主題公園的興趣缺缺,只是心想,難得來日本,日本廸士尼是很有名的,而我們沒去過廸士尼,人生總要去上一次,日本廸士尼應該比香港的有趣吧。去日本廸士尼真的蔚為奇觀,日本人愛廸士尼的程度是我們難以想像的,很多人都買year pass,不少女孩子為了去廸士尼刻意打扮,束上兩個小髻、戴上紅蝴蝶結扮米妮。我們在星期二去,不是日本的假日,還是人山人海,每個機動遊戲的輪候時間都足足一小時。日本人熱愛廸士尼,很喜歡star war products,但跟廸士尼背後的美國有很微妙的關係。他們表面上擁抱美國文化,但英文很壞,很怕說英文。香港人喜歡美劇,會順道學英文,追看日劇,也會學他們的語言,但他們只愛他們日本化了的廸士尼和star war,洋為日用,然而「用」了這麼多年,「洋」字可以抹去了。

我在東京都藝術館因看不明白日文,不知道藝術館的關門時間,也不知是否准許拍照,剛好看見兩個日本女孩經過,正想上前一問,怎料我一開口,她們就扮作看不見我,快步離開。日本人對外語的態度一點也不積極,試問學不好語言,怎樣能了解別人的文化呢?西方文化除了化身為消費文化,還剩下什麼呢?我走訪過當地書店,也不見他們會在當眼處擺放翻譯小說,反而村上春樹卻有一個很大的corner。似乎他們除了消費外,對外國文化沒什麼興趣吧。在香港,我們對不同文化的人雖算不上絕對的包容,但總算有一份好奇,想了解,想學習,香港的知識界經常以西方為學習的榜樣。但在日本,如果你是外國人,除非你是金頭髮藍眼睛的,他們很少想去了解你,但他們的外語不好,又怎樣能跟金髮藍眼的人溝通呢?

石黑一雄《浮世畫家》正正呈現日本對外來文化的曖昧態度。小說中的「我」是日本戰前很有名的畫家,以推動軍國主義打響名堂,但戰後日本人匆匆拋棄軍國主義,更責備從前宣揚軍國主義的人是壞人,所以「我」在戰後不再被人尊重了。戰敗後,日本社會盡情吸收美國的文化,「我」的孫兒一郎不再喜歡以前日本的武士,反而愛上了大力水手,不少公司學習美國的管理方式,連男尊女卑的傳統文化也因美國文化入侵而開始鬆綁。但小說中,美日文化交會卻呈現一種暖昧的狀態。雖然在家庭裡妻子開始多了話事權,但男女雙方徵婚還是得經過無數傳統禮節才能撮合而成,並不是現代的自由戀愛,更像盲婚啞嫁,(天啊,已經是1950年代了,中國都已經自由戀愛吧)而整本小說裡,日本的建前文化表露無謂,特別表現於節子和「我」的對話裡,什麼都不說破,由得聽者去猜測別人的意思,所以小說中的「我」的聲音是克制、壓抑的。讀著時,我為著日本人的溝通方式感到很苦惱,要麼就說出來啦,為什麼要繞圈子呢?說了一大段都說不到重心。

最近跟朋友提起,我認為西方文化最大的好處,就是叫人反省自身。不少西方文學作品,都是直摀入民族、人性的陰暗面,而且是愈挖得深愈極端愈好看的。但這部小說卻反映了一個現實,在日本,每一個經歷過戰爭的人,似乎沒有真的反省過歷史,不是把過去匆匆帶過,就是選擇遺忘。我這樣說,不是要為南京大屠殺、日本侵華捍衛些什麼,我不是傳統大中華的擁護者,而是故事裡,無論是「我」、以前擁護過「我」的學生、以前經歷過戰爭的人,都沒有從過去有所反省。「我」是礙於女兒的婚事,才迫於無奈向人承認自己的錯誤。以前擁護過「我」的學生,如黑田,就完全把發動戰爭的責任推到「我」身上,又如另一位學生紳太郎,更是著力抹去與「我」之間的關係,以前經歷過戰爭的人,不是忙著批判過去發動戰爭的人,就是把目光放在未來,想像日本如何在美國的幫忙下變得富強。

寫了這篇長文,算是理清了我對日本的想法。沒想到這五天之行,已令我對大和民族徹底失去興趣。可能不少哈日迷認為我太嚴肅了,來日本吃渴玩樂不亦樂乎,但穿越玩樂的背後,我只看到他們的文化百孔千瘡。我不懂日文,很可能是以偏概全的,但這顧實是日本給我的印象啊。從日本回來,我更喜歡香港,在這裡我可享受不同的生活可能性,感受異文化的衝擊,容讓我對各種新事物充滿好奇。我相信香港這個大熔爐再多過幾十年,仍然是充滿活力的。

我只想寫故事

剛剛寫好了一篇小說,斷斷續續寫了一個月。我是以我爸爸為藍本寫的。我想跳脫本土的範疇,但最後還是落在本土裡,唯有希望呈現另一種角度,讓視野不純粹表現本土的生活,或批判本土的問題。

上一篇小說我太著重帶出想表達的立場了。成功的作者應是讓讀者自行判斷,他所做的只是表現當中的矛盾。這是我從石黑一雄身上學的,他的《浮世畫家》就是這種態度。而我始終覺得,與其狠狠地帶出批判,人性、矛盾,才是我最想表達的。上一篇小說太重思辯了,唯恐自己寫得不夠深,作品就沒有份量,但看《別讓我走》,雖然有所批判,但當中對人性的探討、人與人細微的關係更吸引我。故事最吸引人的,始終是人吧。

看了石黑一雄的《浮世畫家》後,我很想模仿他寫歷史的方法。這不難模仿,但愈寫愈感到自己對小說這種文體未能收放自如,《浮世畫家》的「我」很節約,但我筆下的「我」卻有很多內心獨白,我原本想讓「我」安靜點,感到很為難,因為似乎缺乏這些獨白就寫不好了。我本想透過別人來帶出「我」身處的矛盾處境,但礙於篇幅,我仍然依賴著「我」內心的聲音。

我不知道我遵循是不是現實主義。但我希望小說是可讀的,好看的。因為這才是小說的原意。小說實驗可以千變萬化,但就算把小說消解了,又如何?故事仍然存在,故事建構我們的生活、我們對周邊環境的看法。我們每天都在述說故事。還是還原基本步吧,我只想寫故事。

孤獨自語

用筆寫和用口講永遠是兩個層次的事,經常找不到表達自己的言語,因為說話要顧及對象,對應不同對象我該說什麼呢?我不顧揣摩,我不是世故的人,不是太直率就是太含蓄。而且像我這樣遺世獨立又不愛娛樂的人跟別人是沒什麼話題的。

但寫就寬大得多,我感到寫更接近真我,我也不需顧及讀者,你看,不看都不關我事。我只是向著一群虛擬的受眾,書寫我的想法和生活。我想像有一班朋友在看,不過朋友看不看是於我無關的。

我發現一個事實,所謂的溝通,其實也是基於想像。想像一個/一班聽眾,想像對方專注和代入,就算對方在你面前微笑,滔滔不絕,都未必是真實,但不這樣想像人就會崩潰,人不能沒有他者而存在。

卡繆說過,最大的沉默不是互不作聲,而是彼此說話。孤獨是常態,反而渴望打破孤獨是荒謬的開始。是的,人生的功課就是要學會面對荒謬和不正常。我想,書寫是其中一種面對的方法,人不會因寫而減少孤獨,正如袁哲生不會因為多了我這位小讀者而不去自殺,但寫讓人明白自己,使人有勇氣面對世界。

很多人以別人做過什麼、有什麼成就來判斷人的價值。而我更欣賞〈寂寞的遊戲〉中的「我」,沉迷於躲藏的狀態,躲在世界一角去觀察這個大千世界。「我比較喜歡像啞巴的那種人」,沒錯,因為啞巴才能安靜和清醒地看清核心和底蘊。我沒有熱心,沒有理想,也沒有文青的優雅風格,一個毫不起眼的人。曾經有人說,你不覺得唸哲學、文學這些東西好像太離地了,太不虛浮了,世界上那麼多苦難,需要人去改變,你看,誰誰誰搞了一個活動,誰誰誰寫了一篇救世的評論。人總是要靠做了什麼來定義自己,也讓別人去下定義,但我留戀〈寂寞的遊戲〉中的「我」所沉迷幻想的世界,雖然得不到他的朋友和家人的肯定,卻最終還是找到知音:

在一次放學回家的路上,我突然很莫名地想把內心深處埋藏已久的那句話告訴何雅文。〔⋯⋯〕

起先,我隨意地說著一些無關緊要的話,在一小段沉默之後,我刻意壓低了嗓音,喃喃對自己說道:「我覺得馬是會飛的,馬在跑的時候,我們看不見牠的翅膀,就像鳥在飛的時候看不見腳一樣。」

沒想到何雅文不但聽見了我說的話,而且她說,每當在伴奏那首〈在銀色的月光下時〉,隨著遙籃似的音符,心中就會浮現一個無垠的銀色夜空,在柔和的月光下,波光粼粼的海面上閃爍著細碎的金光,遙遠的天邊,一匹白馬像流星一般劃過天際。何雅文接著說,每當心中浮現這個景象時,她總是想像自己向沙灘走去,海面上緩緩漂來一張柔軟的波浪裡,躺在毯子上,向著遠方漂去,漸漸消失⋯⋯。

聽完何雅文的描述,我覺得想哭。

雖然故事裡何雅文最終到外國升學,悄然離開了「我」,但孤獨引發的美和愛沒有因為朋友離去而消失,直至「我」長大被迫離開躲藏的洞穴時,「我」仍記掛著青澀的少年時期那些卑微的渴望。世界比表面現實更深,更沉,但能看清的人很少。他們喜歡分析,要不,就誤以為輕鬆自在的花花世界是人生的全部。孤獨源於特別,如果沒有差異,那每個人都生活得很好,很安全,沒有邊緣,只有一片糊糊的白色。所以,我寧願咀嚼孤獨,縱使苦汁從牙齦裡滲出來,沾污了衣衫,縱使我在世人眼中既平凡又不堪。

Raymond Carver的不經意和節約

斷斷續續地寫了一年小說,沒什麼發表。參加比賽也名落孫山。我還在練習,掌握自己喜歡的風格、節奏,但現在連喜歡哪個小說家也不是很懂。性格如此,容易分心,容易心動,沒有村上春樹的堅持和毅力。

文學圈子喜歡的小說家,我就偏不去看,愈多人模仿的小說家,我愈是不跟風。黃碧雲,我除了〈桃花紅〉外什麼也沒讀過,張愛玲曾經是我的大愛,但也不再多看了。韓麗珠、謝曉虹的小說很好,她們曾經是我的老師,但我學不了她們的魔幻寫實。董啟章的敘事實驗我又不想模仿,香港文學圈流行的本土歷史書寫,我又不想寫。

五宮有天王星,創作上希望叛逆前人。但能力有限,如果路是人走出來的,我一步一步走,卻是在廣場上跨步,空曠而飄渺,走不出只屬於自己的小巷。

把自己的拙作交給朋友看,朋友的評語很狠。朋友喜歡西洋詩歌,特別推崇西方的短篇小說。他認為我的小說細節和人物心態不夠精警,節奏也及不上大師級的水平。而且太想要說大道理,短篇小說的好是「野渡無人舟自橫」。我心裡不是滋味,但還是接受了他的意見,認真看他介紹的小說家,首先看Raymond Carver。果然沒介紹錯,每個故事都觸動我的心弦,我反覆翻看幾次。說不出的靜謐美好。語言精警,絕無多餘的敘述和描寫,是海明威冰山理論的佼佼者。

每篇小說的篇幅都很少,雖然沒數過字數,但我想每篇不超過一萬字。全是日常的生活情景,夫婦吵架,朋友聚會,孩子去釣魚,上班時遇見胖子等。敘事的時間維度大多不超過一天,可能只是一天裡某一個時段,就算是超過一天,節奏也明快,不作多餘的過渡和解釋。他不炫技,不玩華麗的敘事技巧,沒有多段回憶穿來插去,不深入探索人物心理的生成,說來說去的都是現在,但就是在現在這一刻裡,他不經意地掰開了一條人與人關係裡的小裂縫,呈現出你和我都會遇見的無奈,在溝通不果的過程中突顯出人與人之間的孤獨。

我一直認為說孤獨,就要深入底層去剖析。我想這是哲學給我的遺害吧。詩與小說不同,詩能直接以語言塢入內核,但小說必然是通過敘事,故事不一定有深刻的主題,但一定要好看。現代主義和實驗派的作品不是我杯茶,我傳統得像阿婆,我喜歡公公婆婆在孫子床邊說故事的氛圍。

Raymond Carver很擅長透過衝突來突出人與人之間的孤獨,衝突的最後往往是不能解決的殘忍局面,Raymond Carver看似三言兩句就說出了人類的孤獨處境。例如第一個故事〈沒有人說一句話〉,大清早,父母就鬧得很不高興,從父母吵架的內容可見這頭家到了快要分崩離析的地步。但孩子在父母的爭吵聲醒來,並不明白事情的嚴重性,只在考量著怎樣可以在母親面前裝病逃學。母親既要上班又面對婚姻危機,沒有心情和空間照顧踏入青春期的「我」,由得「我」逃學去,不予理會。這種互不了解的格局,已為孤獨埋下伏筆了。然後「我」去釣魚,與另一個孩子一起制伏了一頭大鱒魚,在分魚獲的時候,兩人都處於緊張的局面,但「我」和孩子用了很童真的方式解決了衝突。回到家,「我」想向父母展現釣魚的成果,但父母正在吵架,原本喜歡釣魚的父親看了鱒魚一眼就叫孩子把魚扔掉。故事就在孩子的興高采烈被父母灑了一盆冷水而終止。小說中,父親、母親和我都處於各自的孤獨裡,小說結構不經意但看得出策略,父母化解不了的僵局與「我」和孩子和平地解決衝突正好形成對比。大人們吵架時比孩子自我中心得多,就如故事裡的父親,既對孩子的鱒魚不看一眼,也對配偶的說話充耳不聞。

看了好幾篇Raymond Carver的作品,像這篇有明顯的對比和前後呼應的小說不算多。很多都是看似隨心寫下來的神來之筆。大部分我看的短篇小說,開首已定好了格局,首先略略交代主要人物和背景,讓讀者有個預設,再在敘述裡幻變生花,在敘述過程中不斷提供線索,為開首的伏筆填下更多內容,結局則加上幾筆呼應開首。或許我受台灣小說的嚴重薰陶,覺得短篇小說必以完整為重點,而我心目中的完整,就是開首發展高潮結尾不斷呼應。但Raymond Carver卻不行這一套,他的風格就是輕輕的,無論在敘事還是意象方面,都沒有刻意的策略和格局,朋友說的那句「野渡無人舟自橫」,正好適合形容他。Raymond Carver的故事總是由頭說到尾,不會刻意插入回憶作補充,結尾也不一定呼應開首。例如〈自行車、肌肉和香煙〉,作者以順敘的方式,記敘哈密頓在與妻子討論戒煙期間突然被兒子的同學請到家裡,與其他家長一起解決兒子與友人之間的糾紛,哈密頓被其中一個家長惹火了,打了架,回家後孩子問起爺爺的事,以此作終結。在哈密頓與兒子的對話裡,爺爺是影響哈密頓的重要人物,爺爺在生時為了保護哈密頓曾與人打架,所以哈密頓在剛才打鬥裡想起自己的父親,孩子亦在哈密頓與他人打架時,深深感受到父親的愛。如果以我之前所理解的完整小說架構來看,既然爺爺是個重要的人,作品必然會在起先或中段略提爺爺的事,到結尾再呼應和強調,但作者安排哈密頓和兒子在晚間交談時才提起爺爺,而在哈密頓向孩子伸出手請孩子嗅煙味的小動作裡,才暗示哈密頓戒不掉煙癮是因為懷念父親。(這篇故事讓我想起陳奕迅的〈單車〉,讓我很感動,如果我在父母小時候就認識他們,會怎樣呢?)

在Raymond Carver的故事裡,人物出場很多時是主角遇上了才加以描述。作者不會刻意為人物出場訂定一個舞台,幾乎是他們是時候要出場就讓他們自然而然地走進來吧,就如我們在街上遇見好友一樣的隨意。而角色千絲萬縷的關係也是到故事發展到某處,由人物的小動作來揭示,作者不會在之前留有伏筆或之後作多餘的交代。例如在〈阿拉斯加有什麼?〉裡,故事開首就寫傑克買鞋子後回家洗澡,傑克的心情很暢快,買鞋和洗澡那一幕,好像與之後的故事無關。直至傑克和瑪麗到卡爾和海倫家抽大麻水煙,卡爾和海倫才出場。作者沒有一開場留下伏筆提示瑪麗和卡爾的關係曖昧,卻在他們抽水煙的時候,透過小動作表現瑪麗和加爾有染,「傑克看著他們向廚房走去。他把背靠在沙發的墊子上,看著他們⋯⋯他看見卡爾伸手去夠碗柜架子上的東西,瑪麗的身子貼在卡爾的後面,用手臂摟住他的腰。」「傑克盯著瑪麗,瑪麗凝視著卡爾,卡爾卻盯著腳邊的地毯看。」而人物的心理狀態,作者也沒有加以渲染,傑克看見瑪麗和卡爾的舉動,作者沒明寫他的感受,只從傑克的視角寫他看到瑪麗和卡爾的親密,讀者自然意會到卡爾的妒忌。到傑克要走了,他大力拉著瑪麗走,對他的心理狀態也是沒說半句,但從傑克的大動作讀者可感受到他內心的壓抑。

作者亦沒有刻意經營有深刻象徵意味的意象。大部分作者(特別是華文作者)都喜歡以某一、兩個獨特意象貫穿故事,而且意象好像愈新奇愈吸引人。相比之下,Raymond Carver的意象大多是日常生活可見的小物件,意象的出現大多是主角在日常生活遇上了,自然而然就在這裡,但同時巧妙地反映角色的心理狀態。再以〈阿拉斯加有什麼?〉為例,作者以傑克買了一雙新鞋子作開首,我個人認為鞋子的象徵意味不強,但反映了傑克的心理狀態。從文中的敘述可見,傑克從事的是體力勞動的工作,他想要一雙舒適的新鞋子,大概是方便工作吧,他本身很喜歡這對鞋子。在故事裡鞋子代表傑克真心在意的東西。在傑克和瑪麗去加爾和海倫家抽大麻煙的時候,傑克並不投入當中,常常瞪著他的新鞋子,彷彿參加聚會只為了逗瑪麗開心。瑪麗問他,給你買個大麻水煙好不好,傑克看了看自己的新鞋子,說好。作者透過這小動作表現出傑克並不特別喜歡抽大麻煙,他更喜歡他的新鞋子,說好不過是對瑪麗的遷就。大家抽大麻煙時,他就喝汽水,汽水不小心倒到他的鞋子上,他很緊張,很惋惜,瑪麗和他的朋友都在笑他。這是他的孤獨,他喜歡的沒有人明白。故事裡有貓叼著老鼠走過卡爾家的情景,卡爾抽了大麻煙,神智不清醒,放了野貓和老鼠進家。當傑克與瑪麗回到家裡,傑克臨睡時,看見家裡家裡好像也有隻叼著老鼠的貓。「他緊盯著那兒看了會兒,好像又看見了,是一雙小眼睛。」我認為結尾野貓的意象是傑克對與瑪麗的關係感到不安的表現,他怕有人不經意潛入了他們的關係中。

我想,Raymond Carver的minimalism,就是體現在以上幾個方面了。他創造了自己的文體風格:簡潔的開首;不刻意的人物出場、場境過渡、日常不過的意象;對角色的心理狀態不多作交代;不賣弄有特別背景的人物;不探討死亡、愛慾、家國這些宏大議題,僅僅透過普通的、在社會上常見人物呈現人類普遍面對的處境,人與人之間的孤獨。這是他出色的地方。

我還沒看完他的小說集,所說的有不中肯之處,但粗看幾篇,我認為他這種寫法是有局限的:故事不能寫得長,不能拉闊敘事的維度,永遠只停留在現在此刻,雖然我不同意故意賣弄高深,但這種寫法不能有太多的突破,也難探討人性的深層意識。朋友說這種小說有很多富有歧義的細節,但我不認同,這種小說能折射的主題很少,意象過於簡單,能分析的地方不多,我覺得,文學的美好,應是文本可給予人多角度的閱讀。畢竟,Raymond Carver只表現了小說的其中一種,我本身喜歡探討人類心理深層狀態的小說;當然,這對於短篇小說這種載體是有難度的,所以不是每個小說家都寫得好。福克納曾說過短篇小說是最難的駕馭文體,長篇小說作者可以稍為懶惰,但短篇小說必須寫得很精準,每一字每一句都像掏金般掏過一樣,字字珠璣。

要繼續努力啊。^^

超譯尼采

一年前開始讀有關尼采的簡介(是的,我還沒有勇氣k原文),當時很喜歡他。但只讀了一半就放下了,雙子座的性格就是喜歡嘗鮮,深入了解一件事需要特別多的耐性。那時一位朋友也在看有關尼采的書,是黃國鉅的版本,他很快看完還寫好了書評,我只能慨嘆技不如人。

喜愛尼采是基於心理因素。我本身是情緒帶動的人,每天心情大起大落,所以讀哲學也專挑些不太抽象的理論來看,至少能讓我解釋所遭遇的事,好披上一層外衣,抵禦內心的風雪。心靈脆弱的人,最愛看勵志小品,曾幾何時我經常看勵志書,還會抄金句,鼓勵自己擺脫悲觀,努力向上(命盤上太陽與凱龍星合相,本身是一個較為破碎、容易受傷的人),我竟然把尼采當作勵志書來看。酒神是人類最原始的潛意識,是人類非人性、非道德的自然力量,充滿創造性但同時極具破壞力──人類的獸性隱藏著的drive如果控制不了,隨時把人毀滅。如果人得著太陽神的幫助,把太陽神的理性、形式、敘事與內在的drive融合,生活就變得可能。尼采把人區分為強與弱。強者能承受本身的獸性,能在充滿競爭的環境下,發揮自己,以自己的感官、想法來定義這個世界,就像尼采所崇拜的希臘人,他們創造諸神來對抗天地的侵蝕,就算最後神靈無力保佑,仍保有人類的尊嚴。至於弱者,就是被動、等待被定義的一群,他們不是被自然吞噬,永遠活於恐懼之下,就是自貶為沒能力的嘍囉,需要一個比自己高、甚至比天地更高的理想來拯救他們。尼采把這「更高的理想」視為基督教。

從前在職場經常被欺負,月亮天秤的人老是想做大好人,不會拒絕,心裡卻為著被人利用而深深不忿,但又惟恐別人不喜歡自己。老公常常氣得要把我毆斃,「你當好人夠了沒有?怎麼會答應了人家?」我心裡想,對人好也不是壞事啊,但被人騙時卻惱自己實在太笨。(老公這時就會擺出一副「早就叫你別…」的無奈表情)算了,還是別歸咎星座吧,說到底我的自尊心太弱,總要以人家對我的信任和愛來定義自己。小時候沉迷於基督教,很努力很盡責地事奉,帶小組帶敬拜做司事只欠未當過執委。執委是很高的職位啊!可以跟牧師一起委任宣教師。這些沒有薪水在現實生活裡不會給你任何榮譽的差事,小時候真的趨之若鶩,當教會裡的人感到我很重要,我就很重要了。長大了則渴望創一番事業,在工作上做自己喜歡的事,得到老闆同事客戶的認同,但大好人如我,又能幹得出什麼來?

尼采,不就是提醒我要發揮自己的力量嗎?不要怕,信自己,我的人生是由我自行定義的,沒有人能牽制我。(坊間有一本書叫《超譯尼采》,被文化界罵得狗血淋頭。我沒讀過這本書,但尼采在我的聯想裡,也搖身一變成了正向心理學的大師,對不起啊,尼采叔叔!)。

尼采所說的強人,讓我想起爸爸。爸爸是個蠻不講理的無賴,說話從來不留情面,隨時準備跟人打架,連犯法的勾當都不怕去做。家中所有人都怕了他,連外人都對他退避三舍。我們一家參加旅行團,甚少有人願意跟我們談天,導遊迫不得已才應酬應酬我們。小學五年級時,作文考試題目是《我的爸爸》,那時我太天真太傻,竟然寫爸爸很粗鄙、沒禮貌、愛罵人,這篇作文是我唯一一篇不合格的作文。從此我明白到隱而不宣的考試規則。(還是說句好話吧,爸爸其實很愛我和弟弟的)

怎麼我學不到他一絲一毫?我跟他是完全相反的人。

當然爸爸不完全符合尼采的強人標準吧,尼采認為強人是煙視媚行的,勇於打破道德規則,創造新的真理。極其量爸爸只是一個霸道的流氓,他不過靠惡耍賴去爭取他要的東西。而我,就必定是弱者了,很想討好老爸,得到他的認同,但又接受不了他那套,每次老爸迫我做他想我做的事,我都氣得差點要離家出走。

「你是我的女兒,我養你那麼大,不是感該符合我的期望嗎?」

他說我常反抗他,性格像他一樣強。噢,我才不像他這樣。但我彷彿一輩子都無法逃避他的定義、他的影子。不久之前他胡亂發火,我拍枱大罵他,飯吃到一半,不說一句就走。他好像有點怕了,在我臨離開前說:「幹嗎這麼臭脾氣?」我賭氣地大吼:「你說我像你,我的臭脾氣也是遺傳自你的。」呯一聲關門就走。關門聲在走廊裡迴盪。

被強者定義為強而已,那不算是強啊。

如今爸爸年紀愈來愈大,脾氣收歛了。雖然偶有拍枱互罵的情況,但感到他比以前容易親近。他得悉我轉行後竟然沒有大動肝火。是因為他老人家本來就不喜歡我當編輯,認為做補習反而可大展鴻圖?還是害怕年老了我不理會他照顧他,惱他一輩子?我不禁感到可惜,噢,爸爸老了,老了,他沒能力像以前一樣控制我了,有一天可能變得更弱,更小,小得我看不見。兩年前跟一個作者聊天,她談起她的家庭。她的媽媽是妓女,既吸毒又賭錢,她自小不跟母親同住,但她沒有惱媽媽,不時探望她,長大後賺到錢更供養她,雖然媽媽一下子把家用輸清光。後來媽媽信了耶穌,賭錢的情況有改善了,但她大感惋惜:「點解我阿媽以前咁『型』,現在變成咁?」

人會病、會老、會死,尼采口中的強人,遇到無法逆轉的身體變化,會有什麼反應呢?當打擊強人的,不是跟他一樣強的人,也不是奴隸,而是他自己時,他要怎樣立於命運之上?強人不斷展現自己的力量,走向超人的境界,尼采說得很狡滑──「超人」是一個過程,不是結果,所以強人就算離世,他一輩子都走在「超人」的路途上。然而,如果強人有一刻不幸倒下了,他還會被稱為強人嗎?人很軟弱,尤其意志。而且,強人孜孜向上的時候,他會感到恐懼嗎?知其不行而為之,不會沮喪嗎?或者說,強人有情緒嗎?我想起三島由紀夫的《午夜曳航》,主角阿登對尼采式的強人很執迷。阿登原本很欣賞龍二,認為龍二是強人的化身。龍二是一名水手,面對茫茫的大海,決心要展現自己的男子氣慨,但當他愛上阿登的母親後,就變得懦弱怕事。阿登知道他與母親再婚後,對他大失所望,決定要毒死他。故事裡,阿登操練自己成為強人的方法,就是不斷自我反省:為什麼我有那麼多感受?他為著感受太多而惱怒自己,卻同時規訓自己不許動怒。他與他的小伙伴們以殘殺小貓消滅自己多餘的感情,起初他會感到害怕、噁心,慢慢卻享受血腥的趣味。殺貓的情節與後來殺繼父龍二 的情節相對應,作者沒有交代最後龍二死了沒有,但龍二被殺後,相信阿登真的變成強人了。

尼采的強人是頭腦簡單的動物,他只會感受到光榮與痛苦,他之所以忍受痛苦是因為將來要得享榮耀。對人同情,只會被尼采鄙視,因為憐憫他人只會抹殺強與弱的差異;而基督教就是把同情推到極致的宗教,基督教把同情弱者升格為上帝對人的要求,並把這種外在於人的道德,放諸四海則準,用來批判強人、打擊強人。然而,如果全世界只有強者,沒有弱者,會發生什麼事?世界會不斷打仗嗎?(尼采認為法律制度是強者用以滅少弱者報復所用的手段,但這種手段阻礙人發揮自我,只是社會發展的過度狀態)完全拒絕外在於自己的普遍觀念,連政府或國家都不願承認,這種無政府狀態又是否可行?

這樣的人,大概只能在神話裡出現。正如尼采說,藝術是人類形而上的拯救。我在書本重建父親的形象,也在書本裡尋找對抗父親的力量。